山东润中药业有限公司新建厂房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山东润中药业有限公司新建厂房扩建项目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润中药业有限公司新建厂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在飞龙路与金斗山路交汇处东侧。 项目概要:本项目拟利用润中公司现有厂房,建筑面积3979m2,购置相关生产设备56台套,在已建成的厂房内增加膏剂、胶囊剂、片剂和颗粒制剂的生产销售。项目建成后,设计生产规模为润肺膏3000万盒/a,通痹胶囊460万盒/a,通痹片180万盒/a,防风通圣颗粒3000万袋/a,维A酸乳膏8700万支/a。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润中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13589892086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准备阶段工作(含资料收集、初步现场勘察和工程分析、环境信息公示等)→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工作成果、报告书初稿形成后环境信息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报审查) 环评工作主要内容:通过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预测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水、气、声、生态、土壤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水、气、声、固废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使拟建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环境相协调,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本项目的选址态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公示发布时间:2018年3月26日 公示单位:山东润中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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