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通美晶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砷化镓晶体、25吨锗晶体、12吨磷化铟晶体半导体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2015 [3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朝阳通美晶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砷化镓晶体、25吨锗晶体、12吨磷化铟晶体半导体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朝阳通美晶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砷化镓晶体、25吨锗晶体、12吨磷化铟晶体半导体材料生产项目 2、工程概要:项目选址于辽宁省朝阳市喀左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约占地面积138亩,本项目分两期建设,本项目一期建设1#厂房、2#厂房、3#厂房、4#配电站、5#化学品库房、6#危废库、8#燃气热交换站、办公楼、专家公寓楼、门卫室等,总建筑面积19323.20平方米;二期建设1#厂房和2#厂房,总建筑面积8863.20平方米,一期购置生产设备1136台(套),二期购置生产设备1463台(套),主要生产年产150吨砷化镓晶体、25吨锗晶体、12吨磷化铟晶体。 二、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朝阳通美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11587487 联系人:杨松梅 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铁岭市天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642570068 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衡山路17号67-3-102 四、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为: 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及措施; (2)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4)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结论; (5)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评价结论。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为了解当地居民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公示本项目,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环境现状的看法和建议;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5)您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请提出反对的主要理由。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建设单位朝阳通美晶体科技有限公司或环评单位铁岭市天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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