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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11号地居住用地项目(配套公共租赁房)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北京金融街奕兴天宫置业有限公司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建设实际情况及《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11号地居住用地项目(配套公共租赁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1号院,西至新源大街,东至京开高速公路,北至庆丰路,南至华佗路。 本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88423.78 m2,代征城市公共用地74466.74m2(包括代征道路用地面积31335.65 m2,代征绿地面积43131.09 m2),总建筑面积306605.33 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的10栋住宅楼,3栋住宅及配套公共设施楼,2栋公租房,5栋公共服务设施楼,并配套建设小学、幼儿园、开闭站、锅炉房、地下车库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1年1月编制完成,2011年3月16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以京环审[2011]101号文予以批复。项目由北京金融街奕兴天宫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2012年8月20日开工建设,2015年住宅及配套商业逐步完成交付。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780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计2720万元,占总投资的0.9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新建的10栋住宅楼,3栋住宅及配套公共设施楼,2栋公租房,5栋公共服务设施楼,并配套建设小学、幼儿园、开闭站、锅炉房、地下车库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依据环评应建设施齐全。涉及的变动情况如下: (一)建设单位由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奕兴天宫置业有限公司。 (二)环评时总建筑面积3558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规模为252885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为102950平方米。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文件,项目实际总建筑面积306605.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2885.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7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减少了49229.67平方米。 (三)环评时计划建设1座燃气锅炉房,共设3台4.2MW锅炉。实际建设了1座燃气锅炉房,共设2台7MW锅炉,现已完成锅炉低氮改造工作。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天堂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及油烟; 锅炉废气:锅炉改用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经一根7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油烟:小学及幼儿园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锅炉房、水泵房采用隔声门窗,墙壁加装隔声、吸声材料、风机安装消声器,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北京国欣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分类收集,日产日清。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排放的污水各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批复执行的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同时满足现行的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排放限值。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锅炉废气中的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批复执行的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相关限值,同时满足现行的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中的排放限值;油烟排放浓度符合批复执行的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排放限值。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西、北边界昼间及夜间噪声均符合批复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排放限值。 五、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项目满足环保批复的各项要求,验收监测结果符合事实。 验收工作组一致认为该项目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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