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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广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肉猪产业化项目长春猪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规定与要求,富川广东温氏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富川广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肉猪产业化项目长春猪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富川广东温氏畜牧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猪场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富川广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肉猪产业化项目长春猪场 建设地点: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长春村 项目概况:富川广东温氏畜牧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猪场项目占地面积共1487.7亩,约991850平方米,建设猪舍约43000平方米,年存栏量9000头种猪,年出栏20万头商品猪苗。总投资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692万元。在整个生产过程中,采用雨污分流和干粪清理工艺,并对场内生产与生活废水进行净化处理,把猪粪处理成有机肥,对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基地养殖废水采用覆膜沼气+后端深度处理工艺,出水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出水再经氧化塘生态系统净化后,用于喷淋场内种植的经济林木和青饲料,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覆膜沼气产生的沼气用于场内的发电供生产用电;真正实现循环利用-能源生态型的环保处理模式。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为:接受委托→项目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①调查项目区域环境现状,查清项目区域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敏感点的情况;②对工程进行污染源强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并提出环保措施;③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发放调查问卷、随机访问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④对项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建议以及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做出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征求项目附近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 ②对当地环境状况和主要环境问题的了解 ③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建议 ④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将采用问卷方式征询公众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五、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富川广东温氏畜牧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贺州市富川县古城镇 联系人:黎其龙 联系电话:0774-7891166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 址:广州市员村西街7号大院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998309368,传真:020-85525941 富川广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2018 年 03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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