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sn900513 于 2018-4-3 15:54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靖宇县东方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加气站新建项目 靖宇县东方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加气站位于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靖宇镇靖宇大街西出口处,投资1659.84万元建设LNG加气站1座,占地面积为3800㎡,建筑面积为478.88㎡,其中站房161.68㎡、罩棚220㎡、LNG罐区97.2㎡,加气站总加气能力为25000Nm³/d,日销量为16000Nm³/d。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靖宇县东方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诚
联系电话:137660044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广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431-88680297 Email:huanping85716956@163.com
四、竣工日期 2018年1月9日 五、调试日期 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2月1日 六、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