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三省藏区高原生态农产品交易、加工、流通综合示范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1.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2.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依照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以上规定,本项目已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4日在嘎托镇政府、规划区域周边采用现场粘贴的方式进行了第一次公示,首次公示名称为:“昌都市三省藏区高原生态农产品交易、加工、流通综合示范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目前,本项目环评工作已经进行到一定程度,为使公众对该项目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简要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区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昌都市三省藏区高原生态农产品交易、加工、流通综合示范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简述:昌都市三省藏区高原生态农产品交易、加工、流通综合示范园位于昌都市芒康县嘎托镇以南约2400米,国道214及以东地块,东邻瑞纳山,嘎托河南北贯穿而过。昌都市三省藏区高原生态农产品交易、加工、流通综合示范园主要建设产品加工、市场交易、双创孵化、仓储物流于一体的综合示范园。内容包括产品研发加工、展示交易、物流仓储、农牧产品加工交易、建材加工、旅游商品加工、企业孵化、配套服务中心、大宗货物堆场、大型停车场、商贸中心、行政办公楼、生活服务设施建设等。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为芒康县的农业产品、畜牧产品、民俗文化体验等提供一个集采购、销售、存储、运输、配送、加工、生产与体验等于一体的综合平台。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153.5hm2(即2302.5亩),规划建设用地145.58h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72.48hm2,工业用地73.1hm2,规划人口2.0万人。根据控制性规划要求,规划区开发涉及土地整治、道路交通、电力电讯、给排水、绿化、环保、消防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园区功能定位为:主要为芒康县的农业产品、畜牧产品、民俗文化体验等提供一个集采购、销售、存储、运输、配送、加工、生产与体验等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园区规划产业主要包括:产品加工、市场交易、仓储物流。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监测数据主要来自于现场实测和引用周边已有有效资料。 环境空气:环境现状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地表水:嘎托河评价段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水域水质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水质现状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声环境:评价区域内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功能区域标准要求。 地下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要求。 土壤:项目所在区域土壤各指标监测浓度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三、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环境空气: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和交通尾气。交通尾气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主要考虑生产工艺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主要污染物等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地表水:规划园区不设污水处理厂,污水经规划区内污水管网输送至园区南部的在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不会改变嘎托河水域功能。 地下水:加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防渗防腐措施,严格控制跑、冒、滴、漏,采取以上措施后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声环境:主要为工业噪声及交通噪声。工业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消声、绿化等措施;道路方面主要通过加强道路绿化带建设等,可确保声环境功能区达标。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尽可能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送芒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尽可能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实行联单制管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生态环境影响:规划实施过程中将破坏植被,扰动地表,产生水土流失,改变土地使用功能,通过绿化使植被覆盖率得到部分恢复,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废气:加强道路两侧绿化,严格落实清洁能源计划,区内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严禁大气污染严重和不符合产业规划的企业入园,吸引并大力发展轻污染型企业。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雨、污分流排水体制,规划区内污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后进入园区南部的在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嘎托河,减轻对水环境的污染。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入驻企业车间地坪采用混凝土硬化地坪或铺设防渗材料作基础防渗处理,设置的危废暂存间作防雨淋、防渗漏等措施;加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防渗防腐措施,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管道;加强污水收集池、污水管道的选材和维护,做好管道防渗:选择管道材料要抗老化、抗腐蚀;管道填埋施工时,接口要紧密牢固,填埋深度要合理;管道经过的地面要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并对周围居民进行针对管道维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声环境保护措施: (1)交通噪声:加强道路绿化带建设,车辆通过敏感地段时限速禁鸣等。 (2)工业噪声:各入区企业应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设置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同时合理布局,加强绿化。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区内各企业内部以及规划居住区应设置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送至芒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据循环经济原则,鼓励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利用,加快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不能综合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送芒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3)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清单(环保部2013年公告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和转运,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实施联单制管理,严防“二次”污染。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搞好水土保持工作,注意“乔-灌-草”相结合,按照该地区植被正向演替的规律选择先锋物种和过渡物种,优先采用本土物种,提高植被覆盖率和生物量。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昌都市三省藏区高原生态农产品交易、加工、流通综合示范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国家、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法规和规划要求,对优化区域经济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域资源与环境基本上能够支撑本规划的实施。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若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要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该公示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可能受到规划影响的所有公众以及对规划编制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宝贵意见的所有公众。 主要事项:请公众对报告书中的规划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特别是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若公众对规划还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建议恳请及时提出,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衷表谢意。 八、反馈方式及期限 本次公示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果您需要对本项目进行更为详细的了解或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下面所列的联系方式,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一)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芒康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089001986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工、陶工 联系电话:023-61513307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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