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白打电站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发(2006)28号文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富宁县白打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富宁县白打电站工程; (二)建设项目概要 那马河流域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那马河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境内,介于东经104°40′~ 106°35′,北纬23°40′~24°23′之间。河道发源于富宁县花甲乡境内,向东蜿蜒流淌,流经那能、洞波到文响、剥隘,在者宁村口汇入百色水库。电站距离富宁县城76km,距离州府文山市298km。白打水电站坝址位于那马河与右江交汇口以上约25.6km的那马河干流上,坝址以上汇流面积711km2,占全流域的62.7%。电站装机容量2×5MW,设计水头41m,设计引用流量28.6m3/s,多年平均发电量3005万kW•h,装机容量年利用小时为3005h。工程总投资11605.04万元,单位造价11605元/KW。 白打电站位于那马河上,电站是一个单一发电工程,电站为混合式开发,具备日调节能力。电站工程由大坝、压力引水系统和厂区枢纽三大部分组成。大坝建筑物为拦河重力坝,总长112m;压力引水系统由岸塔式进水口、压力隧洞、调压井和压力管道组成;厂区枢纽由地面主副厂房和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 (三)建设单位:富宁县永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建红 电话:13607378135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联系人:范工 电话/传真:0871-64578731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内容如下: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收集和研究有关文件及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评价的内容。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包括现状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获得的各种数据、资料,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六)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和我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对项目影响区域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为建设项目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了解本项目? 2、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3、您关注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 4、您觉得应该采取哪些环保措施?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请将意见以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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