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河南鸿盛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38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河南鸿盛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3800吨塑料颗粒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郸城县产业聚集区未来大道 项目概况:河南鸿盛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3800吨塑料颗粒项目选址位于郸城县产业聚集区未来大道,占地面积23000m2,总建筑面积15000 m2。生产工艺:分拣—粉碎—清洗—挤塑—冷却—切粒—成品。主要设备:粉碎机、挤塑机、切粒机等。 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本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河南鸿盛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鸿盛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郸城县产业聚集区未来大道 联 系 人:马总 联系方式:1863807616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 位:北京尚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8号朗廷大厦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8037739223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有关的环保法规和评价技术导则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调查区域环境现状,分析外环境对项目本身的影响,分析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公众参与,了解附近居民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解公众对拟建工程的关心程度和所持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听取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加合理和完善,期望有关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公众调查。 本次公众参与的调查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居民、单位及专家。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为使公众能更加确切和详实的了解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需要进一步了解项目有关信息的人士,可询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寄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问询及意见提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