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公示 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于2018年4月11日在环境影响评价论坛上进行公示,其公告内容如下: “为了满足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供热规划中甲三路以东,伊通河以西,南四环路以南,南绕城高速以内的供热需求,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在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建设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甲三路供热热源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委托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工作成果为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 ⑴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⑶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⑷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⑸环境影响预测;⑹环境风险预测;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⑻公众参与调查;⑼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 ⑴总论;⑵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⑶厂区内现有污染源情况;⑷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⑸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⑹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⑺污染防治对策;⑻清洁生产分析;⑼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⑽公众参与评价;⑾环境容量及总量控制分析;⑿环境经济损益分析;⒀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⒁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⒂评价结论。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建设是否合理、环境影响程度是否可接受。 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建设单位: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00898224 联 系 人:狄云 环评单位: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431522611 联 系 人:刘立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