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华陵印刷厂年产滴胶、丝网印刷、胶印不干胶标签100吨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吴江华陵印刷厂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70号)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滴胶、丝网印刷、胶印不干胶标签100吨。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180万元 行业代码:其他纸制品制造2239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同里镇辽浜路399号,项目东侧为苏州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南侧为苏州伟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厂房;项目西侧为苏州伟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厂房、空地;项目北侧为辽浜路。 项目概况:吴江华陵印刷厂年产滴胶、丝网印刷、胶印不干胶标签100吨项目位于同里镇辽浜路399号,占地面积约1000m2,项目总投资18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定员20人,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本项目已有现有厂房,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一些机械噪声,预测源强峰值可达95dB(A)左右,为控制设备安装期间的噪声污染,施工方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器械,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污染,减轻对厂界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设备安装期的影响较短暂,随着安装调试的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随即停止。 营运期主要影响因素: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对水环境有一定影响;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为涂色、印刷、固化、滴胶及滴胶后的固化工段产生的VOCs废气,产生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几乎无影响;生产设备机械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有一定影响;边角料、油墨原料瓶、滴胶原料瓶、废抹布和生活垃圾如贮存、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 项目涂色、印刷、固化、滴胶及滴胶后的固化工段产生的VOCs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送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米高排气筒(1#)排放。由表5-1可知,VOCs排放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印刷与包装印刷”标准。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涂色、印刷、固化、滴胶和滴胶后的固化工段未收集的VOCs废气以及烫金工段产生的VOCs废气。根据估算模式SCREEN3预测,项目VOCs无组织排放最大厂界浓度0.0006703mg/m3,占标率为0.03%,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其他行业”标准。通过大气防护距离计算,无组织排放废气无超标点,因此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水体。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纳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至吴淞江。项目废水总排放量为2.04t/d,排放量较少,在污水厂的设计负荷内,并且各污染因子都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污水厂的接管标准),废水较易处理,对污水厂基本不造成冲击,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小。 3、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涂色机、丝网UV印刷机、胶印机、模切机、打孔烫金机等机械设备加工时的噪音。在采取相应的防噪、降噪、消声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油墨原料瓶、滴胶原料瓶、废抹布和生活垃圾,边角料外售,油墨原料瓶、滴胶原料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抹布、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日产日清。固废全部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吴江华陵印刷厂年产滴胶、丝网印刷、胶印不干胶标签100吨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原则。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污染因素分析,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变动工艺、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页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沿线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吴江华陵印刷厂 联系人:郭晓敏 联系地址:同里镇辽浜路399号 联系电话:18112761354 邮编:215104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0号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珠江南路211号苏州金枫城市产业设计园1号楼6楼 邮编:215000 联系人:张鑫 电话:0512-68361805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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