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馨钰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再生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本项目已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现对青岛馨钰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废旧塑料回收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泰发路66号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项目占地面积约2400m2,总建筑面积约1700m2,主体工程为一座联合生产厂房,内含3条改性聚乙烯(PE)、聚丙烯(PP)再生颗粒生产线,2条聚苯乙烯(PS)破碎线;原料暂存区、成品暂存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区;及办公用房等辅助设施。 生产规模:年破碎聚苯乙烯塑料(PS)900t,年产改性聚乙烯(PE)、聚丙烯(PP)再生颗粒2300t。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人民币。 二、生产工艺 1、聚苯乙烯(PS): 原材料→破碎→包装入库 2、聚乙烯(PE)、聚丙烯(PP): 原材料→混料→熔融挤出→水冷却→切粒→包装入库 三、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位大气监测点位中所调查的SO2和NOx的小时平均浓度和日均浓度、TSP的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一次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有关规定。陈家庄村监测点PM2.5、PM10均有超标现象,最大单因子指数分别为1.36、1.15,主要超标原因是道路交通运输扬尘干扰。 2、水环境质量 项目西侧550m处的大卢河监测水质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要求,主要是因为周围企业及居民生活污水排入河流所致。自2015年以来,大卢河综合治理工程逐步进行中,治理后的大卢河将规划成为一道集防洪、蓄水、景观等功能于一体的水体。 项目所在评价区域内水井的总大肠杆菌的标准指数大于1,不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1993)Ⅲ类标准外,其他水质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能够满足Ⅲ类标准要求限制。 3、声环境 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主要环境污染因素和主要环境问题是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及危险废物,项目主要针对混料、粉碎过程的颗粒物,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相应的收集、处理措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理。 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聚苯乙烯(PS)破碎,采用封闭的破碎工序。破碎过程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再生塑料改性工艺中,聚乙烯(PE)、聚丙烯(PP)均为颗粒状物料,只有色粉为粉末状,投料和混料时会有少量颗粒物产生,产生量极少,无组织排放。 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收集系统(效率90%)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效率90%),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挤出机、切粒机等生产设备及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种设备(风机除外,风机设置隔声罩)均设置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三部分。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过滤网、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列入危废豁免清单)及废活性炭等。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大气环境 项目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经预测项目各废气排放对周围敏感点及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不需设大气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2、水环境 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和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内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污染影响。 3、噪声环境 项目建成后,夜间不生产。经预测,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重点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如果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等有关环保法规、政策,确保涉及本报告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改进建议认真落实,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允许的范围内,并将产生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本项目选址和建设可行。 八、公众咨询途径 公众的意见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青岛馨钰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兆强 联系电话:13026510025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20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5953271261 上述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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