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木小莫 于 2018-4-17 11:51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铜梁长恒骨科医院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铜梁长恒骨科医院
建设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金龙大道12号 项目概况:铜梁长恒骨科医院为二级专科医院,诊疗科目包括:创伤骨科、关节科、手外科、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急诊科、康复医学科、中西医结合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开设床位100张,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在营运期。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包括设备运行噪声、医疗废水、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医疗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污水处理站臭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医院异味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医疗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专用管道引至综合大楼楼屋顶15m处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管道引至综合大楼楼顶15m处排放;医院消毒清洁产生少量的消毒特殊气体,通过加强机械排风和利用自然通风的方式减小其不利影响。 废水:本项目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排入铜梁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拟建工程噪声防治采用以下措施:医疗污水处理站水泵进行水体隔声;柴油发电机设于专用房间内,并进行基础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解决噪声污染;进出汽车作禁鸣、限速;以上措施可较好地降低噪声影响,防止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感染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分别交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病理性废物交由铜梁殡仪馆处置,医疗污泥经消毒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铜梁长恒骨科医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的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小,不会导致评价区域环境功能明显改变,没有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该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可查阅,期限为2018年4月17日~2018年5月2日。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铜梁长恒骨科医院
联系人:吉老师 电 话:17378360660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63868686
电子邮箱:2550228382@qq.com (注明“铜梁长恒骨科医院”)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位于评价范围内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区域。 (2)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