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杜瑞 于 2018-4-17 14:19 编辑
梨树县天宇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大理岩建设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梨树县天宇矿业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梨树县天宇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大理岩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梨树县天宇矿业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吉林省国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吉林省国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人员和邀请的3名有关环境工程等专业的技术专家共同组成的验收工作组。 会议首先对项目环保设施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检测公司对该工程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与会人员查阅了工程有关资料,经验收组讨论形成同意通过验收的意见,并提出了加强管理的要求。经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梨树县十家堡镇龙湾村一社,本项目矿区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24°39′49″,北纬43°13′57″。本项目采石场总占地面积18200㎡,主要为采矿区、办公室、石料暂存场及废石临时堆场;劳动定员为10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为3人,工人7人,年工作180天,每天一班生产,8小时工作制度;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自建防渗旱厕,定期进行清掏,不外排;降尘水属于清净下水,自然蒸发;矿坑积水用于降尘不外排。因此,本次验收不予监测。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钻机、凿岩机及爆破作业产生的粉尘。采矿场、推矿场等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在采石场进出口加设了水槽,车辆进出时进行洒水冲洗。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钻机、凿岩机等设备,在采取低噪音设备的同时,安装减振措施。爆破噪音持续时间很短,频次低,具有偶发性,爆破时间安排合理,经距离衰减后排放。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矿山及剥离时产生的覆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覆土集中堆放,设有围坝,开采结束后用于覆土造林,恢复植被;废矿石暂存于废石堆场暂存,用于铺路及闭矿后回填;闭矿后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三、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 经吉林省国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气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噪声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 四、结论 梨树县天宇矿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该工程验收项目内容无重大变更,目前,梨树县天宇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大理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25日 举报电话:13766746638 公示地点:环评爱好者
梨树县天宇矿业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