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孚德仑润滑油有限公司 年销售10000吨润滑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月20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南陵县孚德仑润滑油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安徽师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及3位行业专家共6人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南陵县孚德仑润滑油有限公司年销售10000吨润滑油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建设单位汇报了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环评单位汇报了环评文件的落实情况,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验收工作组最终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位于南陵经济开发区弋江辅园。 建设性质:新建 销售能力:年销售机械油、齿轮油、液压油、导热油等润滑油2000吨。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35m3油罐4座,15m3油罐13座(其中1号油罐及2个带搅拌装置储罐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1幢位于厂区南侧的2F办公楼。厂区西南侧储罐区南侧用于存储空油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环保审批情况:2017年8月委托安徽师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南陵县孚德仑润滑油有限公司年销售10000吨润滑油项目环评报告表,2017年8月31日南陵县环保局对项目进行了批复[南环审(2017)38号]。2017年12月,南陵县孚德仑润滑油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建设内容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依据监测及检查结果,编写了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67%。 (四)验收范围:南陵县孚德仑润滑油有限公司年销售10000吨润滑油项目其中2000吨的销售能力,属阶段性验收。 二、项目变更情况 1、将环评100m3规格的油罐变更为135m3规格的油罐。 2、油罐中油品在销售过程中,经过滤器过滤后销售。 三、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储罐储运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二) 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由周边农户清运堆肥,不外排。项目油罐区设置棚盖封闭,避免雨水淋溶油罐产生淋溶水。 (三)噪声 机械设备采用加大减振基础,安装减振装置,在设备安装及设备与管路连接处可采用减振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减振、降噪。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储存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 (四)固体废物 过滤渣属危险废物,由芜湖正昊燃油厂回收处理处置。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0.9t/a,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罐区设置60cm高事故围堰。贮罐区地面采用硬质混凝土+水泥砂浆+环氧树脂地坪,符合防渗防漏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17年12月25日与10月26日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生产情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并进行布点监测。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如下: 4.1废气监测结果 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限值标准。 4.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东、南、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4.3固废处置情况 过滤渣年产生量约2t,由芜湖正昊燃油厂回收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固废妥善处置,满足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成员认为南陵县孚德仑润滑油有限公司年销售10000吨润滑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公司承诺 1.定期对各项环保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对生活废水、固废日常清运的监管。 3.对室内地面全部采取防渗措施。 附:1.参会人员签到表;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南陵县孚德仑润滑油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