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恒瑞置业有限公司计划在扬中市扬中大道西侧、南江路北侧建设扬中市恒和医院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扬中市恒和医院建设项目位于扬中市扬中大道西侧、南江路北侧,项目占地面积为55268m2,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一所集生殖保健、康复理疗、健康养老、医院研究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项目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将同时配置必要的污染物治理措施,经处理后达到国家允许排放标准后进行排放,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 建设单位:扬中市恒瑞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於洋洋 联系电话:15951826168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15号 联系人:许效生 联系方式:025-84399216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四、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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