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合金新材料产业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环保部有关公众参与要求,现对钛合金新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告,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第一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钛合金新材料产业化项目。 2、项目概要:辽宁中天钛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在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乌龙坝镇建设本项目。项目占地188亩,建筑面积90340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以下各功能区域;原料准备区8500平方米,熔分区10500平方米,棒材精制区10700平方米、成品区12640平方米、制氧区4000平方米、公辅区10000平方米、行政办公区5000平方米、生活区5000平方米、道路硬化约24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50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中天钛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18524182666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铁岭市天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贤光 电话:024-72239069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项目相关文件,对拟建场址开展现场调查,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程分析,确定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2)对该项目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3)分析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生态建设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本项目施工、运营中对公众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影响程度接受性; 3、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辽宁中天钛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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