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凯腾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中山市凯腾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中山市凯腾电器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南头镇兴业北路41号之一(地理位置见图1.1-1,中心点经纬度坐标:22°44′7.00″N,113°17′17.70″E),项目主要通过开料、机加工、焊接、打胶、发泡、喷涂、灌注冷媒、组装等工艺,从事酒柜、冰箱等产品的生产和制造。项目总投资3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00万。项目用地面积31927.3m2,建筑面积64335m2,主体建筑包括一栋5层办公楼、3栋6层厂房、1栋单层食堂、1栋单层钢结构厂房等。年产压缩机酒柜冰箱45万台、半导体酒柜30万台、吸收式冰箱12万台、医疗冰箱1万台。劳动定300人,其中住宿员工300人,全年工作300日,每天工作8小时,一班制。 项目位于中山市南头镇兴业北路41号之一,项目东南面兴业北路,路对面(约28m)为中山市四友电器有限公司;西南面为规划路,西南面30m为璟逸花园;西面28m为民安村居民楼;东北面紧邻民安工业区厂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该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污染物主要是生活污水、除油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工艺非甲烷总烃、VOCs、MDI、颗粒物、臭气浓度等。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设备运行噪声。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经处理后均可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预计对环境不会产生很大影响。另外本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潜在化学品泄露、火灾、爆炸事故,如不以安全环保方式加以拆除或处置,有可能会导致有害污染物泄露到水体、土壤和大气中或发生火灾进而引发爆炸及废水发生非正常排放都会区域水体水质的影响。经处理后均可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预计对环境不会产生很大影响。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有关技术资料,通过初步工程分析,建设项目拟采取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防治效果如下:(1)水污染控制措施:①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②除油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妥善收集后定期(拟每月)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控制措施:①吸塑过程有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有效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碳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②项目在丝印及其后烘干过程中产生丝印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有效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碳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③项目在发泡过程中产生丝印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MDI、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有效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碳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④在波峰焊及人工补焊过程中会产生焊接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锡及其化合物、VOCs、臭气浓度。项目人工刷漆及其后烘干过程,主要污染物为VOCs、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有效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风干+活性碳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⑤项目喷漆及其后烘干过程,主要污染物为VOCs、臭气浓度。喷漆及其后烘干过程车间密闭,通过集中进出风方式进行有效收集废气,喷漆废气通过水帘柜除漆雾+除湿+风干+与烘干废气一起经活性碳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⑥食堂油烟在采用运水烟罩+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各大气污染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局,做好隔声、减震、消声等防治措施,以减小对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防治对策: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气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理;危险废物,在厂区内妥善暂存,之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如能按照本评价报告的要求,采用达到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的生产工艺、管理水平,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治理和处置设施,切实保证环境措施资金落实到位,做到环保“三同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中山市凯腾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①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凯腾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286323261 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兴业北路41号之一 ②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名称: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金山大道100号北京金山8号楼一层 建设单位:中山市凯腾电器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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