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第11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郑州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第11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郑州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第11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 建设单位:郑州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华夏大道东侧、志洋路北侧。项目总投资400亿元,建设显示器件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设计产能第11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12万片/月(按玻璃基板投入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碱性废气、剥离液废气、酸性废气和特殊废气,经分别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经过预测,各污染物在最大落地浓度处的预测值都能达到相应的评价标准要求。除PM10、PM2.5外,将预测值与现状背景值叠加后,各污染物的叠加值仍均能满足GB3095-2012二级标准和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梅河。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水源采用市政供水,不使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废水经处理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废水处理站、化学品库、特气站、固废暂存间、剥离液回收站以及生产厂房为厂区重点污染防渗区域,拟建项目将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实施后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对外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分和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蚀刻废液、POU残渣、废稀释剂、沾染化学品类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玻璃、废靶材及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一般固废能回收利用的交由物质回收公司或厂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交由其他处置单位进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经以上途径妥善处理后,各项固废得到了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置,排放量为零,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磷烷、氯气和氨气。根据事故统计及风险识别,评价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可信事故为氯气、磷烷和氨气储罐与管线连接处泄漏。本项目建成后突发环境风险事故虽对外环境可能产生影响,但其风险概率及风险后果较小,在落实、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风险值可接受。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气主要包括酸性废气、碱性废气、剥离液废气、有机废气和特殊废气。其中酸性废气采用湿法喷淋吸收工艺进行处理,喷淋洗涤塔的处理溶液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并接入酸碱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碱性废气采用湿法喷淋吸收工艺进行处理,喷淋洗涤塔的处理溶液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并接入酸碱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有机废气采用沸石转轮浓缩焚烧处理工艺;剥离液废气采用冷凝+酸液喷淋吸收工艺处理。特殊废气采用设备自带POU焚烧后经集尘器及湿法喷淋吸收工艺进行处理。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酸碱废水、蚀刻废水、含铜废水、玻璃研磨废水、有机废水(包括染料废水、TMAH废水、剥离废水),酸碱废水酸经两级pH中和调节处理;蚀刻废水进入含磷废水处理系统经二次CaCl2絮凝沉淀法处理;含铜废水经双氧水去除+pH调节+混凝沉淀处理;有机废水进入有机废水处理系统经生化处置(厌氧+一级好氧+缺氧+二级好氧+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第三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废水处理站、化学品车间、特气车间、化学品库、固废回收站、资源回收站以及生产厂房为厂区重点污染防渗区域,拟建项目将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维护管理,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出现,定期进行检查,若发现渗漏现象,应采取紧急措施制止污染扩散,然后再对污染区域逐步净化。 (2)本项目贮存危险废物时按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确保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 4、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产生的噪声经过减振、消声等降噪治理以及随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专业废品回收公司及相应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妥善的暂存以及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环境风险报告书提出了完备的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要求企业编制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相应项目应急装备与物资,加强应急演练。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工程符合产业政策和城市规划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划及地方环保政策的要求;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各类污染物可以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允许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关心的环境问题。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对本工程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本项目环评公示的时间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课长 联系方式:0550-3111225 通讯地址:郑州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的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025- 85699130 通讯地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的时间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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