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污水管网及生物质锅炉均未建设完成,故本次验收范围为提标改造工程内容。项目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规模为2.5万t/d,只提标不扩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提升泵池、絮凝沉淀池、转盘滤池、加药系统及相关设备。新增一座深度处理间二层。建筑面积1794m2。 1、工程变更情况: 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增加曝气生物滤池、由V型滤池改为转盘滤池,项目建设水平有所提升,达标保证率有所提升;自辉南县人民医院后身至提升泵站水泥污水管网未建设完成;原有燃煤锅炉停用。 表5-1 环评报告及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 | | | 在现有的水解+AICS处理工艺基础上进行深度处理改造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要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要求。 | 已落实 增加深度处理工艺,通过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要求。 | | 维护、管理好已规范化的排污口、标志牌和安装的计量装置等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及设备,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接收督查。 | 已落实 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及设备维护管理情况良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 | 污水处理产生异味的处理池要采取封闭等措施防止异味外溢;恶臭气体收集后采取过滤等措施处理,厂界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硫化氢。氨、臭气和甲烷等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絮凝沉淀池等为室内建筑可防止异味外溢;无过滤措施;通过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无组织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硫化氢、氨等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本项目拆除现有的燃煤锅炉,新安装生物质采暖锅炉。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要求,经不低于25m高的烟囱排放。 | | |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滤渣经脱水无害化处理后,送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不得擅自处置,以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送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建设封闭的锅炉煤仓和渣仓。 | 污泥、滤渣经脱水无害化处理后,运送至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企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曝气风机间、空压机间、系问要采取封闭、隔声、吸声及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 类区排放标准 | 已落实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封闭、减振等措施,通过验收监测数据可知,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 敷设的污水管线施工时,应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时恢复原有生态功能:埋设管线时产生的工程弃土,要送有关部门指定的弃土场妥善安置、不得产生新的环境问题 | | | 现300m卫生防护距内内无环境敏感点,今后企业要协调当地政府规划部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批建环境敏感点 | 已落实 通过现场踏查本项目周围300m范围内无敏感点 | 2、验收监测结论:1、辉南县沣泽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基本上落实了通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辉南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要求,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 2、污水处理产生异味的处理池采取了封闭等措施防止异味外溢,厂界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氨和硫化氢等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滤渣经脱水无害化处理后,送至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生活垃圾送指定的垃圾处理场。 4、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厂各机械设备、空压机及各泵站的提升泵的噪声,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3、建设单位:辉南县沣泽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关经理 电话:13844524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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