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新华园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20日,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不含木材);五金交电;装饰材料(不含木材);机械设备;电器;电子设备;化工产品销售等。 宜昌新华园置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获得宜昌市规用地(2014)10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2018年在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与中南路交汇东北侧地块完成了新华广场项目(环评时项目名称为APM新华天地,现已更名为新华广场)的建设。 宜昌新华园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新华广场项目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项目用地南侧15m处为城东大道,西侧7m处为中南路。 新华广场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总用地面积39452.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3625.8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85020.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605.62平方米,容积率5.5%。主要建设内容为A区办公酒店区、B区商业配套区、C区住宅区、地下停车场,住宅总套数户数733户。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我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要求自主开展验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考查“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的设计指标;检查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是否符合国家允许的标准限值;检查环境管理情况(包括环保机构设置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环评建议及环评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等。 2018年4月,宜昌新华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调查,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及调查,并收集了相关技术资料,根据调查结果,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有关规定与技术要求,验收期间我公司委托湖北迅捷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对项目进行监测,在获取监测数据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新华广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