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富春塑料桶厂塑料桶、塑料壶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塑料桶、塑料壶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建设项目位于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娄东村,总投资500万元,总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项目购置粉碎机5台、造粒机2套、上料机3台、吹塑机(全自动)2套、吹塑机(半自动)2套、空压机3台等国产设备,采购原料废塑料桶(已清洗)、PP粒子、PE粒子,新建塑料桶、塑料壶加工项目。在满足《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吨”的前提下,该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塑料桶3200t,形成年产塑料桶20万只、塑料壶10万只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州市富春塑料桶厂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1396109085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1826104109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委托、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确定评价范围和工作等级、区域自然和社会环境调查、环境现状评价、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环境质量影响预测、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总量控制、结论及建议、编制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及对策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厂址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如何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工作日内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公告单位:泰州市富春塑料桶厂 公告时间: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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