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8日,淄博铭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根据年产300吨焊接钢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环保执行情况报告和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淄博铭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济青高速路口往北150米路东,项目占地面积240 m2。 主要生产设备表 1所示: 表 1 主要生产设备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10月淄博铭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并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3月7日进行了批复(淄经开区环报告表[2018]035号),2018年3月委托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现场检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75.76%。 (四)验收范围 淄博铭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焊接钢升级改造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营运期的基本工序流程及产污情况如图1。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404F.tmp.jpg 图 1 运营期基本工序及产污环节图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周围农户定期清掏。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喷漆、晾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喷漆废气的主要成分为VOCs、颗粒物,晾干废气的主要成分为VOCs。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风机等机器设备,其声压级约在90 dB(A)左右。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滤棉以及水性漆使用后的废漆桶。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较小。 2.在线监测设施 依据环评批复中的要求,本项目不需要安装废水、废气的在线监测设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农户定期清掏。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和晾干工序的颗粒物和VOCs,颗粒物经滤棉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VOCs经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最大为3.6 mg/m3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代VOC)排放浓度最大为2.87 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到外界环境中,根据计算,项目颗粒物厂界最大浓度为0.453 mg/m3以及非甲烷总烃(代VOCs)的厂界最大浓度1.76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因此,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小。。 3.厂界噪声 本项目将车间做成封闭式维护结构,利用墙壁,使噪声受到不同程度的隔绝和吸收,尽可能屏蔽声源。检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北、南、东边界昼间噪声Leq最大值58.9 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其中西厂界位于道路一侧,70.9dB(A)~72.0 dB(A)为交通噪声。监测时,西厂界距公路15 m,第一次测量20分钟内通过小车155辆,大车267辆;第二次测量20分钟内通过小车149辆,大车254辆;第三次测量20分钟内通过小车156辆,大车263辆;第四次测量20分钟内通过小车161辆,大车252辆;因此噪声超标原因为车辆噪声,而非设备噪声。 综上所述,本项目噪声处置措施有效可行,噪声排放均可满足相关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废滤绵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水性漆使用后的废漆桶大约为108个/a,一个重约为1kg,年产生量约为0.108 t/a,由厂家回收。 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对外界环境影响小。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为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为运营期。 六、验收存在的问题和后续要求 1、项目建设单位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2、验收报告后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或说明并由专家签字认可。 3、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收意见,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 七、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逐一对照核查,验收组一致认为淄博铭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基本符合生产条件,同意正式生产。 八、验收组提出的整改问题 1. 应在生产区域显著位置张贴环保管理制度; 2. 空水性漆桶应设立专门的储存地点并张贴标识; 3. UV光氧机需要做运行维护记录,以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 生产期间喷漆房入口应保持密闭,降低噪声、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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