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保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2018年4月18日,湖北新保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湖北中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并特邀专家3人形成验收工作组,对“年产3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资料核查,认真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沙洋县官垱镇罗祠村五组;建设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成2栋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环保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北新保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于2015年8月委托荆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年产3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荆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15年9月18日编制完成《湖北新保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荆门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于2015年9月30日取得该项目环评批复;2017年2月8日,荆门羽昇禽业有限公司在沙洋县工商管理局登记变更,变更后企业名称为“湖北新保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更,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旱厕沤肥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初期雨水经厂内排水槽收集后汇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由周边农户清运施肥。 废气 该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及粉尘 (1)恶臭 有机肥车间堆肥发酵产生的恶臭主要是无组织排放的NH3和H2S。 项目主要通过喷洒除臭剂除臭;同时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减少恶臭影响。 (2)粉尘 项目在筛分工段设置有布袋除尘器,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铲车、破碎及筛分机。 项目采取厂房围挡隔声及绿化带围挡措施。 固废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筛分过程中残留的大颗粒的肥料及厂内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1)粉尘 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做原料。 (2)大颗粒肥料 项目筛分过程中的大颗粒肥料回到破碎筛分工段重新破碎利用。 (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废气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修改建议和要求 1、核实项目生产设备种类及数量; 2、补充周边居民谅解协议。 六、验收结论 湖北新保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设施按环评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性质、主要生产工艺和主要环保设施没有重大变更,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验收监测报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项目废气、噪声均实现了达标排放;根据上述意见整改完善后,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同时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报管理部门备案审核。 湖北新保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 验收工作组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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