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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知识(http://www.zhb.gov.cn/ztbd/rdzl/2010sdn/bhcj/201001/t20100118_184536.htm)
(一)前次行运行计划的制定
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中国政府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实行“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持续利用行动,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政策、法律、法规、计划和措施。 中国于1994年完成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确定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的生态系统地点和优先保护的物种名录,明确了7个领域的目标,提出了26项优先行动方案和18个需立即实施的优先项目。1997年底国务院批准了《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确定了今后15年中(1996-2010)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国家能力建设的目标,主要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建设、机构建设、人力资源、政策体系、保护设施、科学技术、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国际合作等领域。1999年中国完成了“中国国家生物安全框架”,提出了中国国家生物安全管理的政策体系框架和法规体系框架,转基因活生物体及其产品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技术准则框架,以及生物安全管理国家能力建设需求。
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全国生态保护规划纲要》。中国政府制定了《中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纲要》(1996-2010年),提出了全国自然保护区规划目标,并制定了具体的规划方案。中国政府还制定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行动计划》、《中国农业部门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中国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大熊猫移地保护行动计划》等,使主要部门的活动都纳入国家行动计划之中。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
《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
(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简介
中国政府对制定生物多样性国家战略和行动计划一直采取了积极的态度,早在1987年,国务院环委会就发布了《中国自然保护纲要》,该纲要主要涉及到生态系统和物种保护问题。1991年,尚在《生物多样性公约》谈判期间,国家环保局就向GEF申请“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编制项目,得到UNDP、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支持,该项目于1992年初启动,由国家环保局牵头,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公安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林业部、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等部门参加,经过两年时间的工作,于1993年11月完成,中国政府于1994年6月正式发布了此《行动计划》。
1 《行动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优行行动
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原则和义务,并针对中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持续利用的需求,《行动计划》提出七个领域的目标,包括26项行动方案。还根据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和实际操作的可行性,提出需立即实施的18个优先项目。
(1)目标1 强化对中国生物多样性的基础研究
行动一 对中国生物多样性现状及其经济价值进行全面的评估;
行动二 建立一个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服务的生物地理区划系统。
(2)目标2 完善国家自然保护区及其他保护地网络
行动三 全面审查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现状,以便评估国家自然保护区系统的代表性和有效性;
行动四 采取措施以加强现有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功能;
行动五 在生物多样性迫切需要保护的地区建立新的自然保护区。确定了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草原生态系统类型、湿地和淡水水域生态系统类型、海洋生态系统类型及农作物与家畜野生亲缘种保护的33个优先拟建自然保护区的地点。
(3)目标3 保护对生物多样性有重要意义的野生物种
行动六 评估自然保护区内物种的现状,评估包括狩猎和其他的威胁因素;
行动七 根据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和受威胁程度的判别标准,确定需要保护的野生物种的优先重点;
行动八 野生动、植物贸易调查;
行动九 审核动植物移地保护设施及其保护优先物种的有效性;
行动十 根据就地和移地措施的综合分析和有关将移地保护设施中所繁育的物种回归自然中的种种限制条件的考虑,制定各项物种保护规划;
行动十一 改善物种保护的迁地管理;
行动十二 开展科学研究以支持实施目标3所建议的行动。
(4)目标4 保护作物和家畜的遗传资源
行动十三 保护作物、牧草和蔬菜作物的遗传资源;
行动十四 保护家畜遗传资源;
行动十五 保护林木遗传资源。
(5)目标5 自然保护区以外的就地保护
行动十六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国家经济计划;
行动十七 采用有利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林业经营措施;
行动十八 推广生态农业措施;
行动十九 保护自然保护区以外的主要生境,禁止和严格控制开垦草地和湿地;
行动二十 保护海岸和海洋。
(6)目标6 建立全国范围的生物多样性信息和监测网
行动二十一 建立统一的信息标准和监测技术;
行动二十二 建立和改善部门的信息和监测网络;
行动二十三 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综合各部门网络的国家信息和监测系统。
(7)目标7 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持续发展
行动二十四 建立生物多样性管护开发区;
行动二十五 建立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的地区性经济示范模式;
行动二十六 设立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示范。
2 《行动计划》确定的优先保护生态系统
森林生态系统优先保护 提出位于27个重要区域的80处自然保护区,其中: 热带地区11处,亚热带地区55处,温带地区14处。
草原、荒漠生态系统的重要保护地点 提出24处自然保护区,其中具有国际保护意义的6处,具有国内保护意义的18处;
湿地、水域生态系统的重要保护地点 提出29处自然保护区,其中具有国际保护意义的16处,具有国内保护意义的13处;
海洋海岸生态系统的重要保护地点 提出23处自然保护区,其海岛海域生态系统7处,珊瑚礁生态系统4处,河口湿地生态系统7处,红树林生态系统5处。
3 《行动计划》确定的优先保护物种
哺乳动物优先保护种共79种,其中国际性重要保护60种,国内重要保护19种;
鸟类物种优先保护种共287种,其中优先保护58种,中国特有种保护229种;
爬行类动物优先保护种12种,其中一级保护4种,二级保护8种;
两栖类动物优先保护种5种,其中一级保护3种,二级保护2种;
鱼类动物优先保护种28种,其中一级保护10种,二级保护11种,三级保护7种;
昆虫类动物优先保护种28种,其中一级保护2种,二级保护11种,重点保护蝴蝶25种;
海洋无椎脊类动物优先保护种16种,其中一级保护2种,二级保护12种,三级保护2种;
植物优先保护种151种,其中蕨类植物6种,裸子植物17种,被子植物128种;
驯化动物优先保护种9种,包括19个变种;
急需保护的农作物野生亲缘种残存地点18个,包括15个农作物野生亲缘种。
(三)《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摘 要
中国政府在完成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后,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要求和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需要,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帮助下,着手编制了《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
1、中国生物多样性的丰富和独特
中国国土辽阔,海域宽广,自然条件复杂多样,加之有较古老的地质历史(早在中生代末,大部分地区已抬升为陆地),孕育了极其丰富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物种,及其繁复多彩的生态组合,是全球12个“巨大多样性国家”之一。中国是地球上种子植物区系起源中心之一,承袭了北方第三纪、古地中海古南大陆的区系成分;动物则汇合了古北界和东洋界的大部分种类。中国的种子植物有30000余种,仅次于世界种子植物最丰富的巴西和哥伦比亚,居世界第三位,其中裸子植物250种,是世界上裸子植物最多的国家。中国有脊椎动物6300余种,其中鸟类1244种,占世界总数的13.7%,中国有鱼类3862种,占世界总数的20.0%,都居世界前列。不仅如此,特有类型之多,更是中国生物区系的特点。已知脊椎动物有667个特有种,为中国脊椎动物总种数的10.5%,种子植物有5个特有科,247个特有属,17300种以上的特有种。中国拥有众多有“活化石”之称的珍稀动、植物,如大熊猫(Ailuropoda melanoleuca)、白鳍豚(Lipotes vexillifer)、文昌鱼(Branchiostoma belcheri)、鹦鹉螺(Nautilus pompilius)、水杉(Metasequoia glyptostroboides)、银杏(Ginkgo biloba)、银杉(Cathaya argyrophylla)和攀枝花苏铁(Cycas panzhihuaensis)等等,是人所共知的。
中国有7000年以上的农业开垦历史,中国农民开发利用和培育繁育了大量栽培植物和家养动物,其丰富程度在全世界是独一无二的。这些栽培植物和家养动物不仅许多起源于中国,而且中国至今还保有它们的大量野生原型及近缘种。中国共有家养动物品种和类群1900多个。在中国境内已知的经济树种就有1000种以上。水稻的地方品种达50000个,大豆达20000个。中国的栽培和野生果树种类总数无疑居世界第一位,其中许多主要起源于中国或中国是其分布中心。除种类繁多的苹果、梨、李属外,原产中国的还有柿、猕猴桃、包括甜橙在内的多种柑桔类果树,以及荔枝、龙眼、枇杷、杨梅等。中国有药用植物11000多种,牧草4200多种,原产中国的重要观赏花卉2200多种。各种有经济价值植物的野生原型和近缘种,大多尚无精确统计。
据初步统计,中国陆地生态系统类型有森林212类,竹林36类,灌丛113类,草甸77类,沼泽37类,草原55类,荒漠52类,高山冻原、垫状和流石滩植被17类,总共599类。淡水和海洋生态系统类型暂时尚无统计资料。
所有这些都表明,中国的生物多样性在全世界占有十分独特的地位。
2、中国生物多样性所受威胁
与此同时,中国生物多样性过去经受的破坏和当前面临的威胁也是严重的。中国有众多的人口,有悠久的农业开垦历史,毁林开荒或破坏其他类型植被以扩大耕地,向来是增加农产品供应的主要措施。加之历史上战乱频繁,战火也给生物多样性带来很大的破坏。我们从祖先手中继承下来的生物多样性遗产,尽管丰富多彩,但在许多方面是残破不全的。当前,虽然上致政府官员,下至广大公众,都逐渐认识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但对生物多样性的威胁仍然存在,而且类型更为繁复,形式更为多样。对陆地生物多样性的威胁主要有:
现存森林面积狭小、碎裂分散。中国目前仅有森林13370万hm2,只占世界森林总面积的4%。覆盖率仅13.92%,只有世界平均森林覆盖率的1/2,而且碎裂分散。针叶树由于树干端直、材质优良、出材率高,首先成为采伐的对象。中国最大的三片针叶林区:大兴安岭、长白山地和西南横断山区,70%的天然林已被采伐;各种阔叶树林也所作所剩不多。森林破坏最明显的直接后果是引起生境的剧烈改变,原来适应于阴湿森林环境中的一些物种,如苔藓、蕨类以及多种无脊椎动物等,首先受到威胁,许多高等植物和脊椎动物也趋于消失。
草场超载过牧,退化严重。中国草场主要分布于半湿润、半干旱和干旱的北部和西部地区的蒙新高原和青藏高原,草地总面积274万km2。由于长期超载过牧,有一半以上已经退化,其中1/4严重退化。造成草场退化的原因除了过牧以外,与连年割草,滥采药材[如麻黄(Ephedra spp.)、甘草(Glycyrrhiza spp.)等],以及毁草开荒都有关系,草场退化也导致某些稀有或敏感种的消失。
对动、植物资源掠夺式地开发利用。由于绝大多数脊椎动物的肉可食,毛皮可衣,并且其中许多种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所以它们历来是人们捕杀的对象。新疆虎(Panthera tigris lecoqi)、蒙古野马(Equus przwalskii)的灭绝,高鼻羚羊(Saiga tatarica)在中国境内的消失,华南虎(Panthera tigris amoyensis)的濒危等,都是剧烈捕杀的结果。植物方面,肉苁蓉(Cistanche deserticoda)、锁阳(Cynomorium songaricum)等名贵中药植物日渐稀少,也是过采所致。有些植物,如三尖杉属(Cephalotaxus)和红豆杉(紫杉)属(Taxus)植物自被发现为新型抗癌药物后,立即遭到大规模的采伐破坏,使资源急速减少。近年来,虽然国家严禁捕杀和随意采集珍稀濒危动、植物,但偷猎偷采现象仍然存在。
不断发展的大气污染也构成对生物多样性的威胁。对大气SO2和HF污染敏感的地衣,已从许多城市和近效以及接近污染源的森林中减少或消失。但当前影响最大的是酸沉降。西南、华南、华中一些省(区)市是酸沉降严重的中心区域,酸雨的年均pH值大多在5.0以下。北方少数城市也出现酸沉降。酸沉降严重地区,湖泊水体和土壤酸化,使鱼类和多种无脊椎动物受害。
外来种入侵日益增多。例如,紫茎泽兰(Eupatorium adenophorum)广泛蔓延于西南地区( 仅云南就在达2470万hm2)。外来有害动物松突圆蚧(Hemiberlesia pitysophila)于80年代侵入广东沿海地区,扩展成灾,使40万hm2松林受害,等等 。
旅游、采矿和围垦湿地等其他活动也对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近年来旅游业发展很快,它对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越来越突出起来,例如,由于游客的践踏,已使特产于华山岩石上的世界珍稀地衣华脐鳞(Phizoplaca huashanensis)的生存面临威胁;旅游业还使峨眉山顶的锦丝藓(Actionthuidium hookeri)、塔藓(Hylocomium splendens)和安徽黄山的疣黑藓(Andreaes)面临绝迹。
采矿活动引起的植物破坏、土壤和水体污染,开采地下水导致的地下水位下降以及沿交通线的噪声等也对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的影响。
对于水体生物多样性的威胁,主要是:过度捕捞。特别是过度捕捞产卵亲鱼、幼鱼及未成熟鱼,导致鱼类资源减退。被称为中国海洋“四大渔业”中的大黄鱼(Pseudosciaena crocea)、小黄鱼(P. polyactics)近20年来产量大幅度下降,长江鲥鱼(Macrura reevesii)现在也很难捕到。水库和拦河闸坝的建设,缺乏过鱼设施,阻断了一些鱼虾、蟹类的回游通道,致使它们不能正常回游、产卵和繁殖,因而数量锐减,如盛产河蟹的江苏省,50年代初期,年产达600万kg左右,目前在该省河流湖荡中天然河蟹已少见踪迹。许多江、河、湖泊水体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引起有些江段、湖区鱼产锐减。
盲目引入外来鱼种,如从长江、珠江和额尔齐斯河引入鱼类到新疆塔里木河,使原有的本地鱼种塔里木裂腹鱼(Schizothorax biadulphi)数量急剧减少。
3、已开展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政府集中精力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同时将保护环境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在过去的17年时间内,国家制定了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方针、政策的措施:1987年国务院环委会发布《中国自然保护纲要》;1992年国务院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持续利用,逐步扩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建设野生珍稀物种与遗传资源保护和繁育中心;国家适时颁布了各种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等,尤其是《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并在各级政府的环保、林业、农业和城建等部门建立了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管理机构;推行了多项自然保护管理制度,如许可证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1994-1995年在全国开展了以环境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为内容的执法大检查,促进了各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在国家一级设立了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直属机构组成的“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协调组”,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
在保护设施方面,至1995年底,已在全国建立了799个自然保护区,512个风景名胜区,755个森林公园,171个动物园或公园动物展区,110个植物园或树木园,以及若干珍稀濒危、植物人工繁育基地,保护区面积已超过国土面积的8%。此外,还建立了由长期库、中期库和种质圃组成的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体系,已收集了保护各种农作物种质33万份。
在生态建设方面,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实施了一系列植树造林工程,并动员全民植树,现在已初步做到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逐年增长。还实施了农业、渔业和生态旅游业的资源持续利用示范工程。
在科学研究方面,国家组织了多次大型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出版了大批的志书和名录,公布了国家重点保护的动物、植物名录,出版了《中国植物红皮书》(第一册)。开展了保护生态学、物种人工繁育技术、生物多样性监测和信息系统建立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取得了大批研究成果。
此外,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人员培训以及开展国际合作方面也取得了进展。
4、中国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
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是当今世界生态经济学的热点和难点之一,也是对传统经济学的巨大挑战。根据UNEP《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指南》的要求和在参考瑞典、挪威、印尼等国情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和已有的工作基础,从总体框架上对中国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作了初步的概略性评估和研究。
在进行中国生物多样性经济评估时将生物多样性价值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为直接使用价值。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实物价值,其指示物即生物资源产品或简单加工品所获得的市场价值,包括林业、农业、畜牧业、渔业、医药业、工业(生物原料)产品及加工的市场价值以及人们生计中消耗生物资源的价值。计算出这类直接实物的年净价值为1.02×10 12元。直接使用价值的另一种形式为实物价值,主要包括生物多样性在旅游观赏、科学文化和畜力使役等方面的服务价值。这类价值往往缺乏直接的市场定价,而常以替代花费的大小来衡量。计算结果表明,生物多样性非实物价值(直接服务的年价值)为0.78×10 12元。因此中国生物多样性年直接使用价值总和为1.80×10 12元。
第二种为间接使用价值。本报告主要从陆地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着手,研究了中国陆地生态系统在有机质的生产、CO2固定、O2的释放、营养物质的固定与循环、重要污染物降解,以及在涵养水源、保护土壤中的生态功能作用,然后再运用市场价值法、替代市场法、防护费用法、恢复费用法等方法评估其经济价值,最后算得中国生物多样性现代年间接使用价值(生态功能价值)为37.31×10 12元。
第三种为潜在使用价值。此类价值包括潜在选择价值和潜在保留价值,前者采用保险支付意愿法对中国重要动、植物类群和物种进行了专家咨询式保险支付价值评估,得到中值0.09×10 12元;后者在前者基础上,采用系数法,对尚未鉴定物种的潜在保留价值进行估计,得出0.13×10 12元。两者之和约为0.22×10 12元.
此外,本报告还估算出中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年经济损失值达0.61×10 12元。
5、国家能力建设与履约资金需求
中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已作出巨大努力,并已取得明显成就,但离可持续利用的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为使中国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和实现可持续利用,全面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各项义务,本《报告》系统阐述了当前和今后15年中中国必须加强其能力建设的领域及内容,不仅提出在法规、机构、政策、人力资源、科学研究、信息管理、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国际合作等方面国家能力建设的规划目标、任务和措施,还明确提出在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监测、信息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设施建设需求,主要有:到2010年,全国自然保护区总数将达1200个,面积达国土面积10%;查明生物多样性各组成部分,完成《中国植物志》、《中国动物志》、《中国孢子植物志》全部卷册的编辑工作;建立全国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加强生物多样性数据管理并实现信息网络化;加强生物安全国家能力建设,等等。
针对报告中所提出的能力建设需求与具体措施,以中国80年代以来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各方面的现有实际投资为基础,进行了成本需求估算,推算出今后15年中国因履行《公约》各项义务所需的成本。这些成本包括:制定国家战略、计划或方案及部门规划;查明与监测;实施“就地保护中长期规划”;实施“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持续利用规划”;实施“研究、培训、公众教育计划”;信息收集、贮存和交流;国际科技合作等方面。初步估算出未来15年中履约总成本需求为1412亿元;年均投入94亿元,折合11亿美元①。在扣除国家正常投入后,其中属于新增的额外成本15年中共计994亿元;年均新增额外成本66亿元,折合8亿美元。这一估计是建立在90年代初中国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投入水平基础上的。考虑到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未来15年中中国政府对生物多样性的投入将逐年增加,同时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现时的估计值有可能偏低。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后,测算出中国为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每年需争取GEF和其他国外援助资金约4亿美元,作为实施《公约》新增额外成本的一部分。
针对《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提出的优先项目进行了成本需求估算,提出今后5年急需实施的20多个优先项目其总投资为109亿元,折合13亿美元。
本报告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投资的效益进行了分析估计,在全部实现履约投资的情况下,到2010年,中国每年将产生生态效益1234亿元,经济效益556亿元,说明保护效益远大于保护投入,尤其是生态效益十分显著。
① 按1995年1美元=8.3元人民币计,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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