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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大王供热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广饶县大王供热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广饶县大王供热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广饶县大王镇东工业园青垦路260号大王供热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总投资1308.5万元,主要对厂区内1台130t/h锅炉(常用),2台75t/h锅炉(一用一备)的除尘系统进行改造,在现有袋式除尘器基础上增上3台湿式电除尘器,同时增加脱硫剂投加量和加强脱硝运行管理,以满足锅炉烟气超低排放的要求。项目于2017年3月开工建设,2017年7月建成投产。受企业委托,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7年6月5日编制完成了《广饶县大王供热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广饶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8月2日以广环建审﹝2017﹞057号文件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企业于2016年3月8日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东排污证第E00201号)。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79397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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