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世嘉新材料有限公司失活载体、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138号)中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示,表明项目对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产生的主要污染情况和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效果,使广大公众对项目有知情权、参与权。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山东中世嘉新材料有限公司失活载体、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失活载体、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锦川路史家路段; (3)项目投资:2000万元; (4)建设单位:山东中世嘉新材料有限公司; (5)联系人:杨惠; (6)联系电话:18816101766。 二、项目简介 山东中世嘉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中世嘉),成立于2015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位于淄川区新材料(医药化工)园区内。公司生产经营范围为:催化剂、化工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化学药品原药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 根据市场调研,在化工生产中上述催化剂失活后的废催化剂产生量很大,产生此类失活催化剂的企业迫切希望失活催化剂可以能够实现还原综合利用,减少产废企业的处理费用和废催化剂在管理中的环境潜在风险。 项目投产后可减少资源浪费,实现此类废催化剂的综合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三、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储运、干燥和焙烧等工序产生的废气以;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噪声源主要为风机运行和天然气燃烧等噪声;固废主要为包装物、生活垃圾等。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储存和开包过程中产生的少量VOCs,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颗粒物等。 (1)原料储存和开包过程中产生的少量VOCs,经收集后经作为天然气助燃气燃烧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 (2)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颗粒物,经脱硝处理后,最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 各废气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固体废物 项目建成运营后生产过程生产固废、生活垃圾。 (1)生产固废:各类原料等解包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包装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生活垃圾: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 项目运营期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风机运行和天然气燃烧,通过隔声、设备减震、消声等有效的控制措施并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后,不会对项目周围声环境造成污染。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13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本次公示结束后,您如果还有新的建议和意见,仍然可以向山东中世嘉新材料有限公司反映。 六、第一次公示公众关注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的反馈及解释说明 项目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民众电话、书面信件或其他任何关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表明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普遍持认可态度,对本项目前景看好。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中世嘉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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