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宏禄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铁锋区红禄废旧塑料再生颗粒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名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齐齐哈尔宏禄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欢迎相关单位、团体或个人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铁锋区红禄废旧塑料再生颗粒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齐齐哈尔宏禄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5、工程投资:100.00万元 6、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新建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及相应配套设施,利用废水泥袋和大棚塑料为原料,采用熔融挤出造粒技术,生产再生颗粒,年产聚乙烯再生颗粒2400吨,聚丙烯再生颗粒4800吨,合计年产再生颗粒7200吨。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齐齐哈尔宏禄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铁锋区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150845720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 系 人:陈 工 联系电话:0451-55193394 四、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重点,确定各单位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基础资料搜集,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 (4)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 (5)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6)项目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7)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8)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项目建设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十个工作日内。 齐齐哈尔宏禄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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