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创联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创联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创联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创联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南头镇民安村光明北路26号(项目所在地坐标为113°17'29.91"E,22°43'32.04"N)。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项目用地面积4696平方米,建筑面积2355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玻璃制品等。年产冰箱门玻璃面板5万平方米,取暖桌玻璃面板3万平方米。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南头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 ②清洗机废水和网版清洗废水,收集后交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丝印/喷绘、滚印和烘干工序废气:项目丝印或喷绘处理,然后烘干处理,以上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和臭气浓度), 对该部分废气收集后,经UV光催化氧化分解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生产设备和通风设备噪声经过合理的安装、布局,再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措施; 该部分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南头分局组织验收。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 生活垃圾和含机油抹布:应按指定地点放置,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② 危险废物:油墨桶和稀释剂桶、沾有油墨废抹布、废活性炭: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该部分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南头分局组织验收。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8年4月29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4月30日~2018年5月3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创联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头镇民安村光明北路26号 联系人:陆总 电话:13773993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