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场需求,青岛鳌泰智能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拟新增生产设备扩大车辆配件产品生产规模,并新增管件配件、控制器本体等产品的生产,同时增加喷塑线,对部分产品进行表面喷涂。扩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预计于2018年7月建成投产,投产后全厂将达到年产家用电器配件150万件,医用器材50万件,车辆配件220万件,管件配件15万件,控制器本体2万套的生产规模。 项目注塑废气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一体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熔炉废气(熔铝废气及熔铝炉燃烧废气)经耐高温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脱模废气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一体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3#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4#排气筒排放;生物质加热炉燃烧废气经水喷淋+耐高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5#、8#排气筒排放;喷粉废气经滤筒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6#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一体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7#排气筒排放。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项目营运期冷却用水、脱模剂配制用水及清洗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用作农田堆肥,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抛丸机、压铸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及规范化管理后,噪声衰减至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如:不合格产品,塑料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与铸造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如金属废屑、铝质边角料)外卖综合利用;废油脂、废液压油、脱模剂废包装桶、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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