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弗兰克刀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弗兰克刀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弗兰克刀具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弗兰克刀具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港口镇港口大道11号厂房3第6卡(项目所在地坐标为东经:113°23'4.37",北纬:22°34'23.63")。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950平方米,建筑面积950平方米,主要生产、销售:刀具、五金制品。年产木工锯片10万片。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港口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喷砂废气:喷砂工序在喷砂过程中会产生喷砂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焊齿废气:焊齿工序中会产生少量焊齿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生产设备和通风设备噪声经过合理的安装、布局,再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措施; 该部分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港口分局组织验收。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 生活垃圾和含机油抹布:应按指定地点放置,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② 边角料、废钢珠、:交废物回收单位作资源化再利用。 ③ 含磨削液粉尘、废弃磨削液及其包装物、废机油及其包装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该部分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港口分局组织验收。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18年4月2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4月21日~2018年5月22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弗兰克刀具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港口大道11号厂房3第6卡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3189268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