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合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2800、3800造纸机生产线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选址于营口市老边区钢铁工业园,总投资490万元,购置造纸机及配套生产设备,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白板纸、箱板纸及其他用纸30万吨的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污染主要为施工废气和噪声;营运期污染主要为生产废水、锅炉废气、固体废物以及设备噪声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 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经园区排水管网排入造纸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营口市东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营口市东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 废气: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要求。 ③ 固废:项目产生的废渣、炉渣、除尘灰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④ 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经隔声、距离衰减后可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通过采取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小。在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索取有关信息可在10日内通过联系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建设单位获得,联系方式见下: 建设单位:营口合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绪文 电话:0417-8109155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811号)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丰农巷19号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群体和个人,征求的意见包括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要求和加强环保方面的建议,非环保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之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提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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