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朱窑书欣石料厂年产47.5万吨建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环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2015]第35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朱窑书欣石料厂年产47.5万吨建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朱窑书欣石料厂年产47.5万吨建筑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朱窑书欣石料厂; 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朱窑村; 建设规模:年产47.5万吨建筑材料用灰岩; 建设性质:新建(已建); 矿山生产服务年限:5.3 年; 产品方案:产品为建筑材料用灰岩矿原矿石;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二、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朱窑书欣石料厂 联系人及方式: 姓名:高经理 电话:15937950588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朱窑村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联系人及方式: 姓名:戴工 电话:18738414778 地址: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环评单位接受委托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2)进行公众意见调查,网上公示等 (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4)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5)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评价内容 (1)工程现场踏勘、现有设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2)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3)对工程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 (4)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5)对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经济损益分析 (6)开展公众参与 (7)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建设项目情况的了解程度? 2.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您生活、学习、工作等的影响? 4.本项目改造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 5.本项目的实施,您最担心的是何种污染物影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书面形式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2017.5.11-2017.5.16,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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