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汽车零部件制造一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其它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武汉市东亚合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东亚汽车零部件制造一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报告书初稿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示。项目报告书简本附后,向公众提供项目概况、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亚汽车零部件制造一期改扩建项目(原名:东亚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纱帽街通江一路北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间、门卫室以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在现有项目生产工艺后新增喷涂生产线和水转印生产线,同时在现有注塑车间新增注塑生产线,主要产品为内外饰件、保险杠、天窗、车灯及配件、中控台等汽车零部件,扩建后全厂产能新增15万套/a。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1)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会产生噪声、扬尘及施工废水等,采取相应措施后可最大程度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①环境空气:项目注塑废气、喷漆废气、喷枪清洗废气、烘干废气等生产废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对大气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②地表水:运营期废水处理达标后,由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汉南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污水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受纳水体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③噪声: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的情况下,根据预测结果,项目主要产噪设备运行噪声对各边界的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能做到达标排放。 ④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置或综合利用,处置率为100%。 ⑤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和跟踪评价等措施后对地下水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⑥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项目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强化项目风险管理的情况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注塑废气: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②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喷漆废气经水帘除尘后与烘干废气一起经RTO设备然后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地表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由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汉南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最终排入长江(武汉段)。 ②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和跟踪评价等措施后对地下水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在泵的基座下安装减振器或减振垫来减少泵体的声传播,在管路上采用避振喉及管路消声器等措施控制管路的流体噪声;对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风机的机壳、电动机及基础振动等部位辐射的噪声可采用隔声罩措施,将整个风机用密闭的隔声罩包围起来,风机与进排风管采用柔性连接管连接;对打磨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减轻对车间外或厂区外环境的影响; ②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③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设备,搬运材料时注意轻拿轻放,减小冲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产过程中尽可能关闭门窗。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体废物,在车间临时贮存后定期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漆渣、废包装桶、水转印滤渣为危险固体废物,废物类别分别为HW12、HW49、HW12,临时贮存在危险废物贮存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废抹布属于HW49危险固体废物,全过程按规定可豁免,不按危废管理,因此与生活垃圾和污泥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风险防范措施为:落实项目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强化项目风险管理等,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主要评价结论及建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通过对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等环境问题,在建设单位严格贯彻报批后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落实项目各类污染物的治理设施的建设工作后,可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有效控制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在拟定位置按拟定规模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来信或来电时请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形式和主要事项(1)征求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以发放媒体公示、公众意见调查表、专家咨询和部门走访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主要事项 ①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②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③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④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反馈途径、采纳方式及公示时间(1)反馈途径:您可以通过本项目信息公示网站,也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2)采纳方式:评价机构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您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您宝贵的意见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环保主管部门反映。 (3)公示时间:公示期为10天,自上网之日起计算。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市东亚合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银莲路67-1号 邮 编:430090 联 系 人:修主任 联系电话:17612728309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环评机构名称: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工; 公司电话:0731-85535979; 电子邮箱:hnlhhk@163.com; 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红星商务楼1栋4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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