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天成玉典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建设项目(一采区) 自行验收意见
长春天成玉典矿业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长春天成玉典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建设项目(一采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长春天成玉典矿业有限公司)、环评单位(黑龙江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吉林省国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吉林省国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人员和邀请的3名有关环境工程等专业的技术专家共同组成的验收工作组。 会议首先对项目环保设施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检测公司对该工程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与会人员查阅了工程有关资料,经验收组讨论形成同意通过验收的意见,并提出了加强管理的要求。经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长春天成玉典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矿区位于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矿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25°39′42″,北纬:43°22′26″。该项目占地228300m2,主要为露天采场、工业广场、料场和排土场等。建筑面积400m2,主要为办公楼、仓库、电控室、值班室、空压机房及材料库等。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200d,每天1班,每班8小时。该项目总投资为932.5万元,环保投资18.3万元。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主要包括原吉林天泽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桦木石场、长春市双阳区玉典建筑材料厂整合组建。本次验收只对一采区即长春市双阳区玉典建筑材料厂部分进行验收,二采区即原吉林天泽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桦木石场另行组织验收。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车间正常运行,生产负荷大于75%,符合验收监测要求。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无重大变更。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自建防渗旱厕,定期进行清掏,用作农田施肥,不外排。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加工区粉尘和无组织废气露天采场粉尘、爆破废气、排土场扬尘、石料装卸扬尘、石料运输粉尘等。有组织废气加工区粉尘通过集气装置进行收集,经布袋除尘器过滤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露天采场粉尘、爆破废气、排土场扬尘、石料装卸扬尘、石料运输粉尘等采取洒水降尘、操作人员通过防毒面具吸收和暂时撒离爆破现场、设置临时挡风板、在四周种植树木,车辆进出时进行洒水冲洗等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凿岩机、装载机等设备,在采取低噪音设备的同时,安装减振措施。爆破噪音持续时间很短,频次低,具有偶发性,爆破时间安排合理,经距离衰减后排放。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表土、废石、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污泥。剥离表土及废石分别堆放于排土场内。其中剥离表土闭矿后进行植被恢复用土,废石全部外销。矿区内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定期送城市垃圾场处理。沉淀池污泥送排土场表土区堆存,待闭矿期作为植被恢复用土。本项目工程及时对采场、排土场等进行了绿化,恢复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加强了排土场管理,及时维护拦渣坝、挡土墙和雨水倒排设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闭矿期植被恢复工作。并制定了矿区服务年限满后的治理恢复计划,缴纳了闭矿后生态补偿金,确保了该项目运营期结束后的生态恢复,综上所述,本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三、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 经吉林省国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气监测结果:经监测,该项目厂界四周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该项目厂界四周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监测结果:经监测,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四、结论 长春天成玉典矿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该工程验收项目内容无重大变更,目前,长春天成玉典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建设项目(一采区)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年5月21日-2018年6月5日 举报电话:13944011930 公示地点:环评爱好者 长春天成玉典矿业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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