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上善若_xflcq 于 2018-5-23 16:40 编辑
新水湾碧泉豪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2018年5月15日沈阳新水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新水湾碧泉豪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沈阳新水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沈阳泽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并特邀2名专家组成。
验收组查阅了《新水湾碧泉豪庭项目》,并核实了本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杭州路166号。本项目用地呈凹字形,共建设21栋住宅楼,其中1#~6#为一层商业网点,楼上为住宅;S1#为独立商业建筑,小区出入口位于南侧。地上车库共260个停车位,其中住宅楼一层车库236个停车位,地上独立车库24个停车位。 2017年6月,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新水湾碧泉豪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17年6月30日沈阳市环境保护局沈北新区分局以“沈环保沈北审字[2017]0017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6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15万元,占总投资的0.44%。本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二、项目变更情况 本项目CK1#、CK2#、CK3#、CK4#、CK5#,位于住宅楼一层,共268个停车位,建筑面积为7921.08平方米。实际建设停车位260个,其中位于住宅楼一层车库停车位236个,地上独立车库停车位24个,实际车库建筑面积为8335.94平方米。 本项目预计用地面积445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268.8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7239.2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7010.26平方米(其中住宅5556.53平方米、配套商业3305.34平方米,停车位共268个(地上车库),建筑面积为7921.08平方米、设备用房227.31平方米),物业建筑面积为228.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029.63平方米。实际该项目用地面积445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612.1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5572.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5319.69平方米(其中住宅54792.92平方米、配套商业3483.31平方米,停车位共260个(地上车库),建筑面积为8335.94平方米、设备用房472.01平方米),物业建筑面积为252.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039.77平方米。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来自住宅、商业用户生活污水。小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 本项目设有停车位共260个,其中地上独立车库停车位24个,一层车库停车位236个。汽车进出车库过程有尾气排放,尾气中主要含有CO、NOx、非甲烷总烃等有害成分。项目占地面积较大,地上停车位较分散,启动时间较短,因此废气产量小,在露天空旷条件下很容易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水泵、变压器、换热站、电梯机房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车辆出入小区产生的交通噪声,噪声源强为70~85dB(A)。本项目水泵房、换热站均布置在地下独立房间内,电梯机房布置在建筑顶层的独立房间内,选择了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防振、消声措施;车辆噪声加强了交通噪声管理,小区内车辆减速慢行,行驶通常,园区内禁止鸣笛。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规划好垃圾收集和运输路线,采取防护措施以减少在运输途中导致的垃圾散落。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排放的废气、噪声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根据2018年4月3日-4日对本项目的监测表明,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本项目在施工前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沈阳市环境保护沈北新区分局准予建设的批复,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基本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得到落实,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条件。本项目入住后进行相关的监测工作。 六、建议和要求
1.在具备废水监测条件时对废水补测; 2.人员入住后,加强小区生活垃圾清运管理; 3.定期对水泵、变压器、换热站等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噪声达标排放。
公示期:2018年5月22日-2018年6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以下单位联系:沈阳新水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总 联系电话:1862431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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