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锦程昊宇针织品有限公司床垫及床垫面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受新疆锦程昊宇针织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锦程昊宇针织品有限公司床垫及床垫面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疆锦程昊宇针织品有限公司床垫及床垫面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阜康市苏通小微创业园的建材片区,项目厂区的中心地理坐标为:E 87°51'15",N 44°11'39"。 工程规模: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00张床垫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年产11800m3聚氨酯(PU)软泡生产线一条,年产200万米床垫面料生产线一条,年产1000吨EPE珍珠棉生产线一条。 建设用地:用地面积约33296.35m2。 处理工艺:本项目主要从事E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00张床垫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年产11800m3聚氨酯(PU)软泡生产线一条,年产200万米床垫面料生产线一条,年产1000吨EPE珍珠棉生产线一条。聚氨酯PU发泡生产可分为备料→混合→发泡→预熟化→连续泡沫的切断、熟化及块泡切割加工;EPE材料生产工艺:混料→挤出→冷却成型→切割→展平→卷绕→成品;床垫面料生产工艺:原布料→送布 →填充→收边→裁边→检验→入库;床垫生产工艺流程:打铺垫料—绷面—缝边—检验—床垫压缩与包装。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33296.35m2,总建筑面积19070.4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4座,仓库2座,办公及宿舍楼2座及其他辅助用房。 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2496.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锦程昊宇针织品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州阜康市苏通小微创业园区 联 系 人:高善文 电 话:1312506281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南二环20号河北师大科技园A座1030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宁 鹏 电 话:18199376813 四、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接受工程建设单位委托,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公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对工程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工程环境影响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及影响分析(水、气、声、固废及生态)、清洁生产分析、总量控制、经济效益分析、环境监控和环境管理等。通过对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提出污染防治措施,最终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可行。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报送至昌吉州环保局,由昌吉州环保局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形成专家意见; 2、根据专家评估会议纪要修改完善报告书内容后报送阜康市环保局,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 3、将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报送自昌吉州环保局,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在开展环境响评价公众参与时,应制定《公众参与工作方案》并在实施中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工作方案》应明确公众参与过程的相关细节,具体包括:1、公众参与目的;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3、工作时间表;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6、信息公开方式;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七、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5月22日起到2018年6月5日截止。请在10日内与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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