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潇潇细雨pang 于 2018-5-22 17:56 编辑
贺州市科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整改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贺州市科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5日在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法人霍志昆,注册资本500万元,建设地址设在广西贺州市八步区灵峰镇灵峰工业园区内,主要建设内容有原料加工车间、釉料加工车间、生产车间、电房、成品仓、室内原料堆放场、煤仓、煤转气车间等。我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得到贺环审〔2017〕29号《关于贺州市科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新型建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7年建成并试运行至2017年12月委托广西正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竣工验收材料。 2018年5月11日贺州市八步区环境保护局对我公司进行环境检查,发现我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并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贺八环责停字〔2018〕1号。 二、存在的环保违法违规问题 1.煤渣、煤灰等固体废物露天存放,原料堆放处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2.废机油筒堆放场地不规范,未达到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要求; 3.喷雾塔循环水池旁低洼处有含碱废水沉积,未进行硬化; 4.窑炉生产车间设置有多个直排烟囱,未采取收集处理措施; 5.未能提供近期烟气等污染物的监测报告; 6.尚未完成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三、整改措施 企业整改措施详见下表:
整改措施一览表 | | | 1.煤渣、煤灰等固体废物露天存放,原料堆放处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 煤仓旁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2013)要求建设一处约100m2的临时堆场,并加盖挡雨棚及挡墙,做好地面防渗,分类堆存热风炉及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渣、煤灰和废水沉淀底泥。定期外售水泥厂或砖厂,用作生产水泥的辅料或者制砖的原料。原料堆场加盖挡雨棚,在周边安装洒水降尘设备,防止起尘。 | | 2.废机油筒堆放场地不规范,未达到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要求; |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上空增设防雨淋设施,地面用水泥铺设防渗层;根据生产需要合理确定贮存量,尽量减少厂内的物料贮存量,做到危险废物不混存;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双锁封存,钥匙专人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要张贴明显的标志并注明危险等级;应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台账。 | | 3.喷雾塔循环水池旁低洼处有含碱废水沉积,未进行硬化; | 清除池周边含碱废水;将场地低洼处填平,并进行硬化。定时清理喷雾塔循环水池,防止溢出泄露,安排人员管理,防止再次出现含碱废水沉积情况。 | | 4.窑炉生产车间设置有多个直排烟囱,未采取收集处理措施; | 封闭直排烟囱,将废气统一收集经脱硫、除尘处理后通过设在厂房顶部的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 | 在相关工段按规范开设监测孔并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场监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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