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羧甲基纤维素钠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泰州市高永化工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高永工业园区 项目投资:30000万元 工程内容: 概况:恒达亲水胶体泰州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建设年产2万吨羧甲基纤维素钠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项目购置反应器等设备399台(套),新增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建设厂房、仓库、辅助用房、水池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万吨羧甲基纤维素钠及副产5998.35吨工业盐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恒达亲水胶体泰州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高永工业园区 联系人:刘总 电话:13401206199 Email:2762743195@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92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B栋8层-9A层 联 系 人:徐总 邮 箱:18951711428@163.com 联系电话:025-86220068 传 真:025-86558962 邮 编:21001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国家规定要求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项目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恒达亲水胶体泰州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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