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简本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在城南工业园征地120亩投资4000万元建设新厂区,主要生产甲基牛磺酸、羟乙基磺酸和椰油基羟乙基磺酸钠。目前拥有甲基牛磺酸2000t/a、羟乙基磺酸1000t/a和椰油基羟乙基磺酸钠2000t/a的生产能力。于2017年11月22日取得黄冈市环保局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黄环函[2017]280号) 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市场对产品的需求量发生了变动,为适应市场需求,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投资180万元在团风县城南工业现有生产车间建设甲基牛磺酸项目技术改造工程。该项目将缩减现有工程经济效益差的产品羟乙基磺酸的生产,羟乙基磺酸产品规模由1000吨/年变为500吨/年,甲基牛磺酸和椰油基羟乙基磺酸钠产能不变。同时,新增羟乙基哌嗪乙磺酸300t/a,吗啉乙磺酸200t/a,哌嗪二乙磺酸100t/a。 2环境质量现状综述根据环境现状监测分析结果,项目区域环境现状情况如下: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各监测点位SO2、NO2的小时浓度均值及PM10、SO2、NO2的日均浓度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甲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域水质标准评价,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长河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评价,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指标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明显的环境问题。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改扩建项目运行期大气污染物甲醇正常排放时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叠加现状值后,在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的前提下,项目所在区域甲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中的相关标准。 羟乙基哌嗪乙磺酸产品产生的甲醇非正常排放的情况下,羟乙基哌嗪乙磺酸排放的甲醇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排气筒下风向156m 处,其中甲醇最大落地浓度为0.8177mg/m3,占标率为81.77%。叠加现状值后,在大气污染物非正常排放的前提下,项目所在区域甲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中的相关标准。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各个环保设施进行检查,为防止环保设施在故障状态下造成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要求设专人管理,合理操作并定期维护,以防环保设施效率降低,影响周围环境,同时在生产任务较大的时段应增加检查的密度,一旦发现各个环保设施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更换。 项目运行期无组织排放废气经过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计算得到的地面最大浓度显示为无超标点,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入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计算结果,项目储罐区应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3.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改扩建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废气治理措施废水。 车间清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以COD、BOD5、SS、石油类为主,设备清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以COD、BOD5为主,废气治理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以COD、BOD5、SS为主。项目运行期废水等依托现有工程“强化预处理(厌氧水解-二段式接触氧化工艺)-人工湿地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然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团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改扩建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56m3/a,改扩建完成后,项目厂区废水总排放量为28256m3/a,总排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为COD:36mg/L,1.017t/a;BOD5:17.2mg/L,0.486t/a;SS:37.3mg/L,1.053t/a;氨氮:0.812mg/L,0.023t/a;石油类:0.04mg/L,0.001t/a。。废水总排口出水水质达到团风县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其余无规定的因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通过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团风县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B标准后排入长河。 项目废水经过合理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处理后污水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建设项目运行期正常工况下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3声环境影响分析改扩建项目建成运行后产生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无超标现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包装物等,均属于危险废弃物,产生量合计23.187t/a。均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去向明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3.5地下水影响分析污水处理设施发生跑冒滴漏时,地下水中污染物COD、氨氮会在泄露点近距离范围以内局部超标,且随着泄漏时间的增加,超标范围逐渐增大,若加强监管及时发现污水处理站的渗漏情况并及时处理,该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6土壤影响分析项目生产车间、仓库、事故应急池已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同时,加强原辅材料、产品以及固体废物的储存、运输管理;保证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4、污染物防治措施分析4.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为甲醇。羟乙基哌嗪乙磺酸产品产生的甲醇废气采用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甲醇有组织排放量为0.8t/a,排放浓度为92.59mg/m3,排放速率为0.278kg/h;甲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其所采用的净化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排气筒高度及出口烟速设计合理,各大气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4.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运行期废水等依托现有工程““强化预处理(厌氧水解-二段式接触氧化工艺)-人工湿地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然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团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总排口出水水质达到团风县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其余无规定的因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通过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团风县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B标准后排入长河。 4.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具有技术可行性,同时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方案投资不大,在可承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经济可行性。项目运行期对厂界环境噪声的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GB1243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不会出现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超标的现象。 4.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拟采取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并附有相应的处置承诺,且处置措施为常用处理工艺,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总体可行。 4.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期主要地下水污染形式为浅层地下水污染,对深层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地下水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为新建甲类仓库和甲类车间区域的防渗,上述区域防渗设计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GB/T 50934-2013)中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在厂区及上、下游位置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井,定时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 综上所述,项目污染防治对策针对性强,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可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且实现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优于标准限值的目标。 4.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根据项目自身特点通过采取上述的工程和管理措施,比如对生产车间、甲类仓库等重点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加强原辅材料以及固体废物的储存、运输管理;保证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并减少无组织排放等,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5、综合结论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甲基牛磺酸项目技术改造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团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相符,选址合理。项目在运行期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固体废物的影响,在落实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环保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项目存在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应从危化品储存、使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降低风险。项目所在地政府和公众非常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公众希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重视环境保护,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实施。 6.环评公示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1)单位名称: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 (2)建设地址:团风县城南工业园 (3)联系人:孙总 (4)电话:13237228897 环评单位: (2)联系人:吴工 (3)联系电话:0518-85783031 (4)电子信箱:jslyg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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