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通山通盛石材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材25000㎡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施工验收意见 2018年3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要求,云浮市通山通盛石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材25000㎡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组织自主验收,现场检查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材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云浮市通山通盛石材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材25000㎡,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田心开发区,项目实际投资12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7万元,厂房占地面积569.53平方米,项目年产大理石板材25000㎡。
二、项目环保执行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1)生活污水
经现场勘查,本项目劳动定员员7人,员工生活产生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及格栅处理后定期清运。
(2)产生废水
本项目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打磨,切割工序产生的喷淋废水,经沉淀池(尺寸:6.5m×2.5m×2m,总容积32.5立方米)处理后上清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每月外运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打磨、切割大理石板材时产生少量的粉尘,不饱和树脂在补板和涂抹在大理石板材的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生产工艺采用湿法作业,打磨、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抽风管道进入水喷淋塔(配套一台7.5kw风机),经水喷淋塔处理后基本无粉尘排放。项目配套收尘房(尺寸:8m×2.5m×1.5m),2台大风机功率为1.1kw,5台小风机功率为0.75kw)。本项目补板工序使用的不饱和树脂会挥发产生少量的VOCS,由于不饱和树脂使用量较少,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总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手持小磨机、手动切机、手动打磨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的主要降噪措施有:①合理布局噪声源,使噪声源远离厂边界;②对切边机、打磨机等强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且设备底座均调协防震装置;③定期检修设备,减少因零部件磨损产生的噪声;④使用低噪声型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污染源的影响;⑤严禁夜间生产。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沉淀产生的沉渣,板材边角料,员工生活垃圾和废树脂桶。员工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沉淀渣板材边角料等统一委托云浮市鸿运清洁服务中心处理。本项目使用过后的废树脂桶交回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报告编号:TR1611440)显示:
(一)、验收工况。
在验收监测调查期间,项目正常运营,生产负荷为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三同时”及玶评批复执行情况。
本项目于2016年5月由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6年6月通过了云浮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
(三)废水验收结论。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及格栅处理后定期清运,项目生产废水通过引流到厂区内的沉淀池分级过滤,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四)废气验收结论。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棵符合此次验收要求。
(五)环境管理检查。
云浮市通山通盛石材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材25000㎡建设项目基本按照玶评建议和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各类环境保护档案资料进行了存档整理,并由专人管理,建立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建立环保设施运行操作规程。
(六)建设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期间,没有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高有接到过临近居民有关环保方面的投诉。
四、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组重点对项目周围环境,工艺和环保设施等使用情况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检查,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原则上认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云浮市通山通盛石材有限公司 日期: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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