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弘丰电器有限公司新改扩建项目 工程竣工及调试日期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弘丰电器有限公司新改扩建项目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中山市弘丰电器有限公司于2008年委托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中山市弘丰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中山市弘丰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为中环建表【2008】0901号;于2010年委托丰都县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中山市弘丰电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10月8日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中山市弘丰电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为中环建表【2010】0727号;于2015年10月委托深圳市景泰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中山市弘丰电器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10月27日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中山市弘丰电器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为中(黄)环建表【2015】0050号。目前,该项目的环保工程已建设完毕,建设项目及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生产。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如下: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综合外排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因本项目属于中山市黄圃镇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因此,对于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排污管网汇入中山市黄圃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若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河道水质的影响不大。 本项目水帘柜生产废水由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2、大气染物及治理措施: (1)项目熔化及铸造工序中会产生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等燃气废气,项目将该工序废气统一收集后经管道通入喷淋塔,喷淋除尘后经管道外排,排气筒设15米高。 (2)项目喷漆工序会产生VOCs和臭气浓度,有机废气由风机形成的抽吸负压作用下进入主风管,集中收集经过喷淋塔过后进入UV光催化装置进行降解,通过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预热和烘干工序废气(包括燃气废气及少量的烘干VOC废气)由管道收集后,汇集至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项目填粉、砂光、焊接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无量纲,项目加强所在车间的通风。 (4)食堂油烟经过静电除油烟机后,15米高空排放。 3、 噪声染物及治理措施: (1)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加上自然距离的衰减,使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 (2)在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避雨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生产包装商品,项目应堆放存放扎起独立的空间,由供应商统一回收运走。 (3)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陶瓷漆包装桶、喷淋废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抹布等,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收集转移处理。各项固体废弃物按上述方法处理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司现将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①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30日;②调试起止日期为2018年1月3日~2018年3月3日。 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建设单位:中山市弘丰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中山市黄圃镇马新工业园 联系人:黄义胜 联系电话:184760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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