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中石油昆鹏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东明至菏泽输气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明至菏泽输气管道项目 建设单位:菏泽中石油昆鹏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菏泽中石油昆鹏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东明至菏泽输气管道项目,起始于东明首站出站管道围墙外2m,止于菏泽末站进站管道围墙外2m。线路总体走向为自东北向西南,管道全长70km,设计压力8.0MPa,设计输量为54.0×108m3/a,管径DN700。该管道沿线共设置站场2座,东明首站和菏泽末站(均不在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新建3座监控阀室(1#、3#为监控分输阀室)。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和声环境 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会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大气环境有轻微影响,施工机械噪声会对周边临近居民区造成影响。由于线路工程施工具有流动性、阶段性的特点,其影响是短期的,施工结束后,其影响很快消失。 (2)水环境 施工期主要为河流开挖穿越对河流的影响,开挖穿越在施工期将对河流水质产生短期影响,主要是使河水中泥沙含量显著增加。但这种影响是局部的,在河水流过一段距离后,由于泥沙的重新沉积会使河水的水质恢复到原有状况,施工过后,原有河床形态得到恢复,不会对水体功能和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管道施工作业的交通比较方便,不设单独的施工营地,不增加生活污水集中排放源。为确定管道安全输送压力,需对管道进行试压,管道试压分段进行,试压用水一般取当地水源,试压后,排水中会增加悬浮物含量,不增加其它污染物,一般经沉淀处理后就地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弃泥浆、弃土(渣)、施工废料和生活垃圾。由于废弃泥浆量和干重很少,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对施工地点的局部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弃土(渣)除回填外,进行指定堆放点。填满后要覆上表土,种植植被。施工单位对部分施工废料进行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职能部门有偿清运。由于施工废料全部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置,故施工废料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生活垃圾在做到集中收集和依托当地环卫部处理后,对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 由于天然气管道敷设在地下,进行密闭输送,管道进行了防腐处理,在正常情况下,不会有污染物排放。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东明至菏泽输气管道项目的建设,将为东明县燃气事业的发展注入充足的资源,使得大力发展东明县天然气利用事业,优化东明县能源消费结构,改善东明县大气环境质量成为可能。 项目各项工艺比较先进,均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其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尤其对无法避让的水环境敏感区段,严范风险事故的发生,环境风险可以接受;污染防治措施配套可行,对生态造成的损失多属临时性、可恢复的,并予以补偿。因此,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及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示期内公众可到菏泽中石油昆鹏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及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0 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管道沿线村庄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等的意见;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菏泽中石油昆鹏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605300728 联系人:罗总 菏泽中石油昆鹏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2018年5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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