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龙树镇石灰窑采石场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鲁甸县龙树镇石灰窑采石场升级改造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2015年4月14日发布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在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必须履行发布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并征求公众相关意见。 一、项目名称 鲁甸县龙树镇石灰窑采石场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 鲁甸县龙树镇石灰窑采石场 2、建设地点 鲁甸县龙树镇新乐村 3、项目简介: 鲁甸县龙树镇石灰窑采石场始建于2013年,开采面积0.489km2,开采深度2350~2250m,开采矿种为石灰岩,生产规模5万t/a。原项目是把原龙树镇石灰窑采石场(证号:5321220610010)和原龙树镇白虎山采石场(证号:5321220610052)整合为一个采石场。2013年成立了鲁甸县龙树镇石灰窑彩石厂,法人代表为舒正国;鲁甸县龙树镇石灰窑采石场于2013年2月20日办理了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证号:C5306212010017225059644。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 号)和《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昭政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该矿山的生产规模已达不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最小生产规模,结合矿山实际生产能力,生产规模由原来的5万t/a变更为10万t/a。项目成品对场、办公生活区、弃渣场、给排水工程等依托原有,项目主要进行初期雨水收集池、场内道路的建设(150m左右)、弃渣场挡土墙、截排水沟、破碎站场地等建设以及除尘设备的安装。 三、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鲁甸县龙树镇石灰窑采石场 联 系 人:舒总 联系电话:13578080510 通信地址:鲁甸县龙树镇龙树村白虎山 邮政编码:657108 四、环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工 联系电话:13408873972 通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公园路1号 邮政编码:551700 五、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为: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批复。 2、本项目环评的主要工作内容:
(1)项目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
(2)项目工程分析和污染源分析。
(3)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等环境影响分析。
(4)公众参与调查。
(5)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对项目建设的知情程度; (2)对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 (3)对项目建设可能对当地经济造成的影响程度; (4)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 (5)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要求和建议。 2、调查范围及对象: 因建设项目的实施可能受影响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周边村民、企业,镇政府等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之内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鲁甸县龙树镇石灰窑采石场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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