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崖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人防厂搬迁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对“海南崖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人防厂搬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海南崖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人防厂搬迁新建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兴洋四横路,搬迁后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500m2,总建筑面积为6300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办公区、配件仓库、五金工具库房以及总生产车间(包括门框生产车间、钢结构门扇生产车间、机加工车间以及混凝土门扇生产车间等)。建筑组成具体为:1栋1层钢制结构的生产厂房占地面积为5600m2,其中生产总车间占地面积为3600m2(生产总车间主要包括结构车间3000m2、机加工车间300m2、质检区300m2),成品仓库占地面积为2000m2;办公区共2层,占地面积为350m2;以及危废暂存间1间,占地面积为8m2;项目自建三级化粪池,总容积为15m3。项目生产规模为人防门1000樘/年,人防阀件500件/年。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进行现场搅拌,不涉及喷漆工艺。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45万元,占总投资的4.5%。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崖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8*****051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西南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139*****19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评报告—评审—修改报告—报批。 主要工作内容:(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概况;(3)环境质量状况;(4)评价适用标准;(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9)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辖行政范围内,重点范围为项目周边影响的场界200m范围,对象有美善路居民区、粤广宝来塑料厂及周边单位工作人员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海南崖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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