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设备研发与制造(一期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高压设备研发与制造(一期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本项目已于2016年5月6日~5月19日在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现将项目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压设备研发与制造(一期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青岛特锐德高压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道以东、尚德大道以西、赣江路以南,生态大道以北 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增加喷砂房、喷漆房、喷粉房、喷锌房、及前处理线,对原有一期的生产的3000台节能型变压器及5500台户外箱式变电站进行表面处理,项目利用高压设备研发与制造(一期)项目原有厂房,无新增占地及建筑。 二、所在地周围概况 项目位于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道以东、尚德大道以西、赣江路以南,生态大道以北。项目东侧为尚德大道,隔尚德大道约100m为青岛海太塑料机械有限公司;西侧为科技大道,隔科技大道约80m为青岛中集冷藏箱制造有限公司;北侧为赣江路,隔赣江路为空地;南侧为生态大道,隔生态大道约150m为人工渠。项目附近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为南侧150m处的人工渠,1000m处的洋河;东北侧1200m处的达观天下(在建);北侧1300m处的如意湖;西侧1600m处的土埠台村;东侧1700m处的青岛幼儿师范学校(在建),2500m处的胶州湾;西北侧2300m处的王家滩村。 三、建设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主要污染物: (1)废水: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锅炉排污水;(2)废气:包括喷砂废气、喷锌废气、喷漆及烘干废气、打磨废气、喷粉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等;(3)噪声:主要为车间配套排风风机、空压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等噪声;(4)固体废物:包括废棕刚玉砂、收集锌粉、前处理槽废渣、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化工原料废包装、污水处理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 2、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1)喷砂废气中的粉尘采用沉降箱除尘+滤筒式除尘设备处理达标后后,分别通过2支20m高的排有组织排放。 (2)喷锌废气采用旋风除尘+水力除尘二级处理装置,粉尘经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2支20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喷漆废气采用水旋+过滤棉+活性炭浓缩+催化燃烧处理;烘干废气采用天然气直燃方式处理,处理达标后的有机废气均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4)项目共设置6台燃气锅炉,1台燃气热水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均通过20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5)打磨工序在密闭打磨房内进行,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达标后,由风机引出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6)喷粉后的工件进入密闭固化炉进行固化,在喷粉固化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通过2支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废水混合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胶州湾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限值。 3)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 一般性工业废物由相关企业回收后综合利用,不外排,节约资源、降低环境污染;车间产生的前处理槽废渣、废漆渣、废过滤棉、化工原料废包装、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转移至危废暂存间,再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产品可满足市场需求,经济效益显著,有利于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和环保对策建议,项目运行后在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 五、公众参与 项目通过在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示本项目的相关内容,让更多的公众了解项目的建设情况。 六、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按规定设计了应急措施,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本项目投产后,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七、公众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并通过青岛市环保局官方网站进行。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块附近的相关民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3)您对本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具体意见。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3、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青岛特锐德高压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北宅街道沟涯村南松岭路336号 联系人: 韩部长 电话:15063901771 环评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8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551-65865155 本项目公示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青岛特锐德高压设备有限公司 20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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