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龙树乡兴龙采石场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鲁甸县龙树乡兴龙采石场升级改造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2015年4月14日发布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在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必须履行发布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并征求公众相关意见。 一、项目名称 鲁甸县龙树乡兴龙采石场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 鲁甸县龙树乡兴龙采石场 2、建设地点 鲁甸县龙树镇新乐村 3、项目简介: 鲁甸县龙树乡兴龙采石场于2014年12月29日进行采矿权登记,登记机关鲁甸县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人:鲁甸县龙树乡兴龙采石场,矿山名称:鲁甸县龙树乡兴龙采石场,该矿山位于鲁甸县龙树镇新乐村境内;生产规模5万t/a(小型矿山),矿区面积0.3498km²,服务年限30a。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 号)和《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昭政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该矿山的生产规模已达不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最小生产规模,结合矿山实际生产能力,生产规模由原来的5万t/a变更为10万t/a。2017年11月17日取得了鲁甸县国土资源局核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5306212011087120117003)。项目在现有5万t/a建筑石料项目的的基础上进行扩建,增加为年生产10万吨建筑石料,项目工业场地、高位水池、给排水工程等基础工程均可依托原有工程,鲁甸县龙树乡兴龙采石场主要进行初期雨水收集池、破碎设备基础、弃渣场挡土墙、截排水沟、生活区、进场道路等的建设以及除尘设备安装。 三、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鲁甸县龙树乡兴龙采石场 联 系 人:李总 联系电话:13408845377 通信地址:鲁甸县龙树镇新乐村 邮政编码:657108 四、环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工 联系电话:13408873972 通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公园路1号 邮政编码:551700 五、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为: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批复。 2、本项目环评的主要工作内容:
(1)项目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
(2)项目工程分析和污染源分析。
(3)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等环境影响分析。
(4)公众参与调查。
(5)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对项目建设的知情程度; (2)对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 (3)对项目建设可能对当地经济造成的影响程度; (4)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 (5)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要求和建议。 2、调查范围及对象: 因建设项目的实施可能受影响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周边村民、企业,镇政府等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之内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鲁甸县龙树乡兴龙采石场 2018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