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丰源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含钨废矿石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 第48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253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我公司现就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衡南县丰源矿业有限公司厂址位于衡南县川口办事处川口村文家坪组,于 2016 年 12 月已建成车间并安装了设备进行了试生产,公司主要从含钨废矿石中浮选钨,原料矿石全部来源于远景钨业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低品位含钨废矿石。由于该部分废矿石钨品位低于千分之三,出于成本考虑,远景钨业公司自身对该部分废矿石做废弃处置。但该废矿石存量巨大,钨含量约在 0.12%,衡南县丰源矿业有限公司计划对远景钨业废矿石进行回收利用,选出的含钨矿粉(含量可达40%以上)全部销售给远景钨业。废水、废渣依托远景钨业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生产基本原料:纯碱 Na2CO3 、水玻璃 Na2SiO3 、油酸 C18H34O2 、硫酸亚铁、石灰。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现状评估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现状评估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现状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分析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报告,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环境影响现状评估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报告书的编写; (2)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3)分析项目现状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 (4)提出整改措施; (5)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6)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7)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主体: 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居民或单位对本项目的总体意见; (2)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以及对所在居民生活质量是否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 (3)项目评价区域的主要现状环境问题; (4)公众对本项目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提出发的建议和要求; (5)公众对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和监管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特别关注的其他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有效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在此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或口头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衡南县丰源矿业有限公司衡南县丰源矿业有限公司衡南县丰源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13973460489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花桥镇石丘村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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