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区博恒木雕工艺品厂年生产500套木雕屏风项目 验收信息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栾城区博恒木雕工艺品厂年生产500套木雕屏风项目 建设单位:栾城区博恒木雕工艺品厂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栾城区楼底镇邵家庄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设计年产500套木雕屏风,项目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3′00.89″,北纬37°57′57.25″。项目四周均为厂房(东侧紧邻乡村道路,隔路为厂房),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120m处的邵家庄村。本项目设计年产500套木雕屏风,主要建设木工车间、雕刻车间、办公室及附属设施。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18年04月12日取得石家庄市栾城区环境保护局批复,2018年4月完成了生产设备安装、调试、2018年4月完成了粉尘颗粒物治理工程。 环评编制单位:河北汇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河北秉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保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对废气治理措施进行优化调整,减少污染物排放。具体情况如下: 1、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加工,施工期仅为安装调试。 2、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是木料在开料、下料、木工、榫槽、雕刻等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设备自带集气口收集后(共计37个),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未收集粉尘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均为当地居民,只设临时宿舍,不设食堂,仅有少量职工盥洗废水产生,水量少且水质简单,全部泼洒厂区抑制扬尘,不外排;职工粪便排入防渗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淘后用作农肥。 (3)噪声 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压刨机、开口机、木线机、带锯机、雕刻机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厂房内等措施降噪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锯切产生的边角料,开料下料、雕刻、木工产生的木屑木尘及职工生活垃圾。 锯切产生的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开料、下料、雕刻、木工产生的木屑木尘为收集后外售做复合板,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标准要求。 三、联系方式及公示时间 (1)建设单位 名称:栾城区博恒木雕工艺品厂 联系人:胡永丰 联系电话:13014354967 (2)验收单位 名称:河北秉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嘉 联系电话:15350584550 (3)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30日:2018年 5月21 日至2018年 6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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