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海林市海林镇新民一队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公众朋友们您们好: 我公司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黑龙江省海林市海林镇新民一队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即将编制完成,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及其可能给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也为了让大家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此我公司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希望大家在了解有关情况后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海林市海林镇新民一队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海林市新鑫采石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海林市海林镇新民一队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位于海林市海林镇北7.5㎞的海林水泥厂北侧。隶属于海林市管辖。有乡村公路通往矿区,矿区与绥(绥芬河)--满(满洲里)公路相距5千米,交通十分方便。 矿山规模:5万m3/a 服务年限:4.2年 据矿体赋存状况,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分层、分台阶推进的开采方式。本项目产品为建筑用花岗岩石料。本次矿区开采面积为8930m2,开采标高最低330米、最高410米。矿体长125米,宽71米,平均厚度为57米,矿体上部剥离层平均厚度5米,可采储量20.98万m3。本项目主体工程为采区和破碎筛分加工区,设置1个采区和1条矿石加工生产线。工业广场主要布置产品堆场、表土堆场、废石堆场、办公区等。 本项目总投资462.66万元,建设工期5个月。 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牡丹江地区近年来经济发展较快,建筑用石较多。该矿区交通较便利,开发条件优越,产品质量较好,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根据样品分析结果及市场调查情况可就地销售,市场销售潜力较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施工期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施工期内容主要分为露天采场上部台阶的剥离作业。露天开采主要包括地表开挖和钻爆采剥工程,施工过程中将破坏地表植被、产生水土流失、粉尘和噪声污染。 (二)运营期 本项目在剥离、凿岩、爆破、采装、破碎筛分加工、运输过程中,产生弃土、粉尘、噪声及植被变化、水土流失等对环境的影响。采矿加工过程中产生粉尘、噪声、废水、振动以及固体废物等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环境空气 建设期应根据天气和施工情况定期清扫、洒水,减少道路二次扬尘。 营运期产生的粉尘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面源估算模式(SCREEN3)估算,粉尘最大落地浓度低于(GB163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做到了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采石场爆破所产生废气量不大,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项目生产机械和运输车辆较少,燃用汽油或柴油产生的废气量较小,在空气环境中经一定的距离自然扩散降解后,对评价区域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建设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严禁排入地表水体。 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小;废石堆场、表土堆场经采取截流沟、拦挡措施后对水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施工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要求。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爆破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噪声、道路运输噪声等,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实施爆破作业、禁止夜间施工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统一收集,运至指定地点用于平整场地。 运营期采石场剥离产生表土堆存于表土堆场内用于后期绿化覆土,不外排;采场剥离和开采产生的废土石堆存于废石堆场,废土石及时用于矿区道路的维护,剩余部分出售;生活垃圾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处理。运营期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运行期对动植物、土地利用类型及景观等方面会产生一定影响,评价区内无珍惜名贵植物和保护动物。服务期满后,通过覆土、植被恢复可使植被覆盖提高,改善当地自然景观。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使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因此,从生态环境影响角度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预计本工程在采取措施后,各类污染物都能达标排放,产生的影响可以被周围环境所接受,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海林市新鑫采石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单位通讯地址:海林市丽海城市花园东侧裙房新华北区1委1层19号门市 公众参与接待地址:海林市丽海城市花园东侧裙房新华北区1委1层19号门市 接待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孙总 电话:18145311567 评价单位名称: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17-510038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区域直接或间接受影响人群。 主要事项: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包括项目选址、环境保护措施、对所在地区的环境状况、环评工作内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意见的形式主要为填写黑龙江省海林市海林镇新民一队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另外大家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发表自己对项目的看法。我们建议大家发表自己意见时最好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行意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工程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提出宝贵意见。 谢谢您的参与和合作! 建设单位:海林市新鑫采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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