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业电子有限公司年产32万平方米(铝基)线路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一、项目概况 广州新业电子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人民币建设LED照明专用(铝基)线路板项目。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西街23号,租用广州虎辉照明科技公司用地进行生产。本项目占地5153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5153平方米。项目投产后年产(铝基)线路板32万平方米。本项目拟设员工约50人,年工作时间320天。 二、建设单位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新业电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工 联系电话:13928865952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西街23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电话:15876585597 地 址:广州科学城科汇三街4号科汇金谷C3-02-1102 邮 编:510663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生产废液和员工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为磨板废水(40m3/d)、一般清洗废水(13m3/d)、含氨废水(1.5m3/d)、一般有机废水(6m3/d)、高浓度有机废水(24m3/d);生产废液包括酸性废液(6m3/d)、显影废液(2m3/d)、退膜废液(1m3/d)、酸性除油废液(1m3/d)、微蚀废液(1m3/d)、抗氧化剂废液(2m3/d)。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氨氮、铜离子等。 建设单位拟自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60m3/d,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CODcr≤90mg/L、BOD5≤20mg/L、SS≤60mg/L、氨氮≤5mg/L、总铜≤0.5mg/L)后排入铁山河。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不会对周围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 生活污水(1.8m3/d)依托虎辉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铁山河。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硫酸雾、氨气、VOCs、粉尘。 硫酸雾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喷淋塔进行中和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可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氨气经收集后引入碱液喷淋塔与硫酸雾中和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由风机分别引至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可达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2丝网印刷Ⅱ时段标准;粉尘经设备自带的过滤式除尘净化装置收尘处理。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主要的噪声污染源有磨板机、锣板、啤机、V-CUT、锣后水洗线、曝光机空压机、风机、水泵、冷却塔等,声值范围在75~80dB(A)。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隔声,减震;绿化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可使各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废膜渣、污水站污泥、废原料桶、报废菲林、碱性蚀刻废液、废活性炭、报废产品、粉尘粉末、边角料、废无尘纸、废吸水棉)、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的风险源主要包括生产运行和储运过程的化学品的泄漏、废水事故排放以及废气事故排放。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建设项目需从贮运系统防范、风险防范管理等方面编制详细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企业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建设单位落实报告中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6、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区域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政策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合理,环境影响程度可接受,公众支持,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切实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配套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并确保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转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在上述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2)现有项目的运营是否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对本项目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公众向公示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截止日期: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广州新业电子有限公司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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